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
区机关各有关部门、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规范车辆使用,保障行车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
2、教育检查,防微杜渐。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所属驾驶人员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监督。要针对冬季雨雪较多的特点,对本单位公务用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车辆安全性能,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3、节日封存,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停驶制度。春节期间,除值班应急车辆外,其它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停驶,具体封存时间及详细停放地点请于前报政府办公室行政科。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封存车辆的,必须严格手续,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4、精益求精,确保安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安排思想觉悟高、安全意识强、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人担任节日值班、应急、保障任务,确保节日用车安全。
5、知法守法,从我做起。各有关部门、单位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文明礼让斑马线,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服从交警指挥;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闯红灯,不开“霸王”车、“斗气”车、“特权”车;保持安全行车车距,文明使用灯光;保持车容整洁,在行驶中系好安全带,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向车外乱扔杂物;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
6、加强检查,违规必究。节日期间我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通知要求被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联系人:周军;联系电话:83682275;邮箱:693968626@qq.com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