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江西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金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两个工程投标中商务标异常一致情况的通报
深建市场〔2018〕4号
各有关单位:
经查,江西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金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参加我市杨梅坑河综合整治工程及大碓涌综合整治工程两个项目投标中,出现了投标报价总价、下浮率(两项目均为24.58%)及全部子项综合单价完全一致的情况。调查中两单位均称,因使用“筑龙全电子投标辅助决策工具”而生成了完全一致的标书,采用相同下浮率也纯属偶然,主观上并不存在串通投标的恶意。
考虑到目前市场上采取快速下浮方式自动生成商务标投标文件的情况较为普遍,我局暂不对两家单位做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政处罚。经研究,我局决定对江西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金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扰乱正常招标投标秩序行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请各投标人引以为戒,投标时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投标人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采购等成本情况,自行合理组价,以遵循客观的市场竞争规律,坚守公平和诚实信用的投标原则,避免再次出现破坏招投标秩序的行为。
为进一步引导投标人实事求是地进行投标,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我局已相应调整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商务标评标系统,将单位工程中超过25%数量清单的下浮率一致的情形列为废标条款。若再次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非正常一致情形时,除评标专家对所有相关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将按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依法进行查处。若因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范本相关内容,给投标人制造串标机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相关情况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特此通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