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再缩短
3月26日,沈阳市政府网站发布《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方案》提出,年底前,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取得竣工验收,总体审批时限不超过5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小型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将在社会投资小型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项目3类流程先试先行,积累经验后推广实施。除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安全等特殊事项外,推行告知承诺的办理方式,依据风险分类实施,实行清单式管理。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政务服务、技术审查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应并必并”“应上尽上”原则,一律纳入清单管理、固化并联实施、依次进入空间协同和联合审批平台办理,实现清单外无事项、流程外无环节、平台外无审批。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邱菊)
编辑: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