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省直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5〕11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省直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省直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省相关工作,***督促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周忠轩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刘 强 副省长
成 员:上官炜星 省政府副秘书长
魏举峰 省国资委主任
伊焕斌 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郭 平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盖成立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相元 省编委办副主任
王 玲 省财政厅副厅长
姚绍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江晓波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周 强 省审计厅副厅长
赵振芳 省地税局副局长
郑红一 省工商局副局长
陈绍国 省国税局总会计师
尹正伟 省总工会副主席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魏举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