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东港自然资源局2019年第41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166号
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辽宁辽旭汽车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修建性详细规划公示方案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辽旭汽车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修建性详细规划
2、项目位置:开发区小寺路与永祥西街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3,建设单位:辽宁辽旭汽车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4、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5、主要内容:规划净用地面积:5328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0416.0平方米,容积率:0.72,建筑系数:39.6%,绿地率:4.2%。
二、公示时间: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14日
三、公示方式:政府网站、工地现场
四、意见反馈渠道: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向东港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反馈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等复印件(如不是本人产权,反馈意见时请提供委托授权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东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15-7117708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