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关于龙岐湾御园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的通告
深圳市永利鸿盈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大鹏水头股份合作公司龙岐湾御园项目位于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龙歧湾,宗地号G16701-0521,用地面积40000.18㎡。该项目于 2012年5月取得BH-2012-001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用地单位申请对原已批总平面图进行局部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取消小区消防车道两侧人行道路。
二、局部调整1栋出屋面电梯间、消防水箱、采光井、屋顶构架等设计。
三、调整低层区各栋屋顶洞口形式。
四、调整低层区各栋室外园林景观等设计。
五、因设计院面积计算有误,核增建筑面积由2222.86㎡调整为2900㎡,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9916.46㎡调整为9586.42㎡;增设位于1栋首层的物业管理用房100㎡,该指标占用规定建筑面积中度假公寓指标,度假公寓建筑面积相应由25000㎡调整为24900㎡。由上述修改相应调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中总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调整容积率等指标。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修改后总平面图中云线圈注部分,修改后的各项规划指标等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的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14年5月27日至2014年6月2日)。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公示期满如无人提出申请,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本通告内容和修改前后的总平面图等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及项目现场一并公示。
联系人:伍工;电话:25556544;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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