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营口华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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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2日发表
经调查,营口华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辽宁华明塑料包装产业园区项目施工期间,将工程违法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造成拖欠14名农民工工资135560元。劳动监察大队于2019年5月5日,2019年8月8日分别向营口华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根据《辽宁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辽人社[2018]21号)的规定,我单位决定将营口华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9XW地址:鲅鱼圈区四台子村)和法定代表人李明志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期限为一年(2020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14日)。
鲅鱼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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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3:34: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