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将省应急厅下拨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876万元全部下拨各县区,解决去冬今春期间我市受灾困难人员在口粮、衣被、取暖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
2020年,我市主要受旱灾影响,导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临时生活困难等问题。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关注民生保障工作,尤其是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应急期间,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自去年9月底开始先后制发《关于组织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冬春救助工作再推进再核实》等文件,实施冬春救助需求调查评估,精准掌握并填录需救助人次、分类需求和资金数。
去年12月25日,省应急厅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后,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启动指标请示及下拨程序,于1月12日将救助资金4876万元全部下拨各县区,对需救助的355284人次,实行重点倾斜、分类救助、形成台账。自1月13日开始,开始实地督促,推进有救助任务的两县三区按程序将资金向乡镇拨付。目前,全市各县区均已形成分配方案,其中有2个区资金已拨至乡镇;有3个县区已形成指标文件,待县区政府审核批准。与此同时,各乡镇已着手组织开展评议、公示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