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临时调整相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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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7日发表
因局律师工作管理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定于2021年4月20日至4月27日(24日不办公)在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广州考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需使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二楼场地(含4-6号共3个服务窗口、电子屏、叫号机等),期间服务窗口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律师管理(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移至党建与法治文化区;
二、局机关综合业务窗口移至1号窗口,律师咨询窗口移至2号窗口,法律援助窗口移至3号窗口,7号公证服务窗口正常值班;
三、民商事仲裁、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司法鉴定等其他服务窗口暂停服务。
广州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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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03:05:0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