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出炉
记者昨日从宝安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光明、公明、新湖、凤凰、玉塘、马田办事处委员讨论会上获悉,《深圳市光明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于今年9月22日获市政府批复原则同意印发并实施。
据了解,《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时期,光明新区将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绿色新城”总体目标,着力打造区域性教育医疗和创新高地、高技术产业基地、绿色生态新城,把光明新区建设成为深圳市新时期重要的城市副中心和区域发展极。《规划纲要》明确光明新区发展三个定位:即区域性教育医疗和创新高地;高技术产业基地;绿色生态新城。还明确了五个目标:经济更活力;产业更高端;城市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更加优质;民生更加幸福。围绕这一目标,《规划纲要》提出了七大发展战略,7项重点任务,26项重点举措,10个专栏,259项重点工程(行动计划)。共涉及32项调控指标,68项具体工作指标。初步考虑到2020年新区GDP达1200亿元,约占全市4.6%。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规划纲要》提出,要结合国家“五大发展理念”和深圳“十大发展战略”提出新区发展的七大战略途径,包括:坚持创新驱动,培育创新发展动力;坚持质量引领,探索高端发展新路径;坚持绿色低碳,塑造绿色发展新优势;坚持民生优先,构建共享发展新格局;坚持开放发展,拓展合作共赢新空间;坚持重点带动,推动协调发展新突破;坚持深化改革,激发全面发展新活力 。
为保障“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规划纲要》提出了相关举措和手段,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规划体系,加强规划衔接,强化政策统筹协调,建立保障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制定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要严格贯彻落实本规划的战略意图和主要任务,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专项规划等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积极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相互衔接、相互协调,配套实施。新区各部门要加强规划宣传,着力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市民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反馈机制,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认可和认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社会氛围。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有效组织引导公众参与规划实施和监督。
要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健全规划实施监测,强化指标约束,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加强考核监督,扩大公众参与,推动规划顺利实施,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