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培训工作
2015年是实行新农合市级统筹的第一年,新农合市级统筹的主要目标为坚持四个原则、五个统一。即农民受益原则、市区联动原则、有序推进原则、均衡发展原则;统一预决算管理、统一账户核算、统一业务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保障待遇。
为贯彻落实好市级统筹文件精神,使我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全面掌握最新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1月8日下午,崇明县合作医疗事务中心在本县城桥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组织了2015年崇明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政策业务培训。全县23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分管领导、网络信息员、结报工作负责人共计60人参加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主要根据2015年市级统筹政策,从参合对象管理、筹资标准、补偿规定、新农合禁止行为,补偿比例、门诊大病、大病保险,就诊程序、转诊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培训。特别是针对本县实际情况,对医疗机构就医记录册(卡)管理,病历书写,处方管理,非疾病因素患者的就医管理,村卫生室药品管理进行了重点培训和规范。
此次培训,要求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农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