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静安区中焙职业培训学校新增西式面点师(三级)培训项目的批复
索取号:JB2300000-2021-021发布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标题:关于同意上海静安区中焙职业培训学校新增《西式面点师(三级)》培训项目的批复文号:静人社〔2021〕37号主题分类:成文日期:2021-05-08发布日期: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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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静安区中焙职业培训学校新增《西式面点师(三级)》培训项目的批复
关于同意上海静安区中焙职业培训学校新增《西式面点师(三级)》培训项目的批复
上海静安区中焙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关于新增西式面点师(三级)培训项目的申请》已收悉。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要求,经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市级部门复核,同意你单位新增《西式面点师(三级)》培训项目。
此复。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