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GSP认证收费标准的通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快推进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决定在全省17个市分别设立GSP认证受理点。青岛市的GSP认证受理点设在青岛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负责青岛市辖区内的零售药店GSP认证工作。认证收费由受理点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缴。收费标准按照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青价费[2004]156号文件转发的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4]98号文件执行。现将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单体零售药店认证的收费标准通告如下:
1、大型药店(年药品经营额500万元及以上)5000元/个;
2、中型药店(年药品经营额500万元以下)3000元/个;
3、乡镇及乡村药店2000元/个。
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