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财政局2022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娄烦县财政局对娄烦县交通运输局、娄烦县娄烦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核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检查程序,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检查结果表明:被查单位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任用符合规定,能够较好地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设置合规,会计核算真实合法,信息披露充分完整,编制的财务报表真实完整,不存在会计造假行为。能够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按要求将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本单位的预算;不存在超标准安排预算的情况;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或超范围支出的情况;本部门预算决算信息能够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示。差旅费报销合规、逻辑自洽、原始凭证完整;两个单位均只安排了“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但是实际未支出。
检查后的建议:
建议单位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规和相关财经政策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面提高业务实操能力和工作水平, 全面、准确地反映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建议行政单位层层压实内控责任,对重要业务、关键岗位和高风险领域突出“严”的工作要求,注重细节管理,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内控制度执行做深做实,进一步完成内控制度流程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内控制度的实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娄烦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