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小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施工队伍准入条件的公告
根据威委办发〔2012〕7号有关规定,经项目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委托小河镇人民政府对各村2023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进行招标。经小河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按“民办公助”方式公开选择一个施工队伍建设。现将施工队伍准入条件公告如下:
一、施工队伍应具备的条件
(一)持有市场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内),2022年年报合格,且按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企业;
(二)施工队伍资质: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备案证》);
(三)近三年(2020—2022年)无亏损,公告至报名期间,单位基本账户银行存款余额50万元以上;
(四)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三年(2020—2022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非其他正在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人选;
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公告要求企业资质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员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取得相应有效资质证书。
(六)施工队伍在报名前,须通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账缴纳项目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1.45万元。
收款单位:威远县小河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威远农商银行小河支行;
银行账号:4100***********00。
(七)本次施工队伍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应提交的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一)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三)资质证书副本;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者不提供);
(五)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者不提供);
(六)安全许可证副本;
(七)由企业注册地的住建部门开具的三年(2020年—2022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或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信息网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证明材料;
(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和造价员有效资质证件和2023年4月本公司社保缴费证明资料;
(九)公告至报名期间的银行对账单(客户留存)或由银行出具的余额证明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以及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需提供银行回执单或进账单(盖银行鲜章);若为网上银行转账的,需提供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或收款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收据可不加盖施工队伍的印章)。
(十一)近三年(2020一2022)的会计决算报表和审计报告;
(十二)公司对第一条第五项所述内容进行承诺。
三、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内容、资金来源及履行合同期限
1.项目实施主体:民治村、牌坊村村民委员会;
2.建设地点:小河镇民治村、牌坊村;
3.建设内容:新建3.5米宽产业道路2650米;(具体工程量以财评清单为准)
4.资金来源:2023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
5.履行合同期限:履行合同期限为120日历天,超过合同工期未完工的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惩罚措施,履行合同期限从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次日起计算。
四、选择办法
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队伍中,第一轮随机抽取3家作为候选施工队伍;候选施工队伍在5日内,按照项目施工方案编制说明书要求编制项目《项目施工方案》;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主体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项目《项目施工方案》进行符合性评议;在符合性评议合格的施工队伍中,随机抽取确定施工队伍。
第一轮随机抽取3家候选施工队伍后,未中选的施工队伍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在抽取候选施工队伍会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第二轮抽取确定施工队伍后,未中选的候选施工队伍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在业主与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后10个工作日全额退还(不计息)。
五、有关要求
(一)中选施工队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按中标金额的8%缴纳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候选施工队伍无正当理由不递交施工方案和参与符合性评议的将没收其缴纳的民办公助保证金。
(三)中选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施工合同或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故超过5天未进场施工的,将取消中选资格并没收已缴纳的保证金。
(四)中选施工单位未按施工规定进度完成工程量的,将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五)报名应提交资料复印件按公告顺序采用左侧胶装,否则拒收资料不予以报名。
六、报名时间、地点
自2023年5月23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报名提交的资料(原件、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到小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名,并交报名费500元,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陈先生,13440103527)
七、公告发布时间和发布公告媒体
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2日在威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栏发布。
威远县小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小河镇
威远县小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