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根据《2022年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培育一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示范主体名额与分布
全县共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30名(种植业),分布于我县所辖的12个乡镇,各乡镇具体名额分配为:思恩镇3名、洛阳镇3名、水源镇4名、川山镇3名、东兴镇2名、明伦镇3名、下南乡2名、大才乡2名、大安乡2名、长美乡2名、龙岩乡2名、驯乐苗族乡2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申请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农户于2022年7月5日前到农户户籍所在 地村民委员会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三、科技示范主体基本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依靠科技,勤劳致富,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技术能力强、帮扶意愿高、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大、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
3.热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乐于助人,带动周边农户做好农业生产,能够将自己掌握的新技术、新技能传授给他人,带动周边农户、特别是新脱贫户共同发展致富。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5.能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有智能手机及联系方式。
6.乐于接受农技人员指导和参加培训活动等。
四、科技示范主体的权利
1.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2.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
3.享有一定的物化补助。
4.对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五、科技示范主体的义务
1.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机具;
2.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3.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辐射带动10名以上农户、特别是新脱贫户;
4. 按要求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等现代信息手段,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5.对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六、遴选程序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自愿的原则,由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遴选公告,农户自愿申请,填写申请推荐表交到村(居)民委员会,由村(居)民委员会择优评选报乡(镇)政府,经乡(镇)政府同意,报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准后,在农户所在乡镇张榜公示或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科技示范主体,科技示范主体要与技术指导员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书,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七、管理办法
科技示范主体实行一年一选,动态管理。科技示范主体与技术指导员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书,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78-8826200。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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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主体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
家庭住址 | 是否脱贫户 |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口 | ||||
联系电话 | 家庭劳力 | ||||
耕地面积 (亩) | 水田面积 (亩) | 示范产业 | |||
示范规模 (亩) | 上年产量(公斤/亩) | 年家庭人均收入(万元) | |||
所在村或社区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