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与西安报业传媒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5月9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与西安报业传媒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围绕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等领域签订项目合作合同。碑林区委书记刘其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宏联,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柳春林,副区长邹一博及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签约活动。此外,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党委书记、董事长兼社长张哲,党委副书记缑发世等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刘其智与张哲代表碑林区与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柳春林与缑发世代表双方签订了项目合作合同。
张哲表示,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将组建专业团队,围绕碑林区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历史方位、使命任务、战略目标,做好新时期宣传工作,打造与碑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传播体系,在新时期大背景下,讲好碑林故事,传播好碑林声音。
刘其智对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长期以来对碑林区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今后将继续为驻地单位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刘其智强调:首先,要夯实合作基石。要以贯彻落实******来陕考察时的******精神为指引,按照省委、市委要求,站在全局发展的高点位,以历史眼光总结发展经验,以发展眼光突破局限条件,以时代眼光找准发展机遇。依托西安报业传媒集团的丰富资源和媒介渠道,书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运用媒介优势讲好碑林故事,传播好碑林声音。其次,要彰显碑林优势。碑林区地处中心城区,一方面要继续发扬传统优势,另一方面要围绕老旧小区改造、人居环境提升、民生服务改善等领域迎接新挑战。特别是要依托西安报业传媒集团的媒介资源,提升碑林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区域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舆论环境、宣传环境。最后,要利于长远发展。当前,各项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下一步,要围绕双方长远发展愿景,全力推进项目落地,为战略合作充分发挥支撑作用。通过市场化运营,将碑林区现有的品牌活动,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不断扩大品牌效应,努力创造丰硕的合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