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镇开展三项活动稳定低生育水平
(本网讯 通讯员李 红)一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加强生育管理,在全镇继续开展“无政策外多孩生育、无党员干部超生、无政策外生育”“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巩固成果,扩大战果;二是继续落实对在“全镇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中查出的违法生育的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并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审核审查备案相关规章制度,切实把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集中开展早婚早育、非婚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并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年内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镇人口计生办、民政办、卫生和妇联等相关单位将相互协作,积极配合,制定行之有效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形成强有力的整治态势,最大限度地减少早婚早育、非婚生育给全镇人口控制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