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有力指导下,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性、针对性,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运用法治思维、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开展各项工作,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与法治化建设实现更深层次融合,为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年全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9.24亿元,支取住房公积金28.96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8.33亿元。现将一年来
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不断压实责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认真学习***法治思想。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组织中心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法治思想,更好地传达、学习、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广泛建立了法治化工作总基调。
(二)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法治思想指导下,中心党组书记带头组建了以中心党组成员为领导核心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心党组还建立了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就学法用法情况、依法履职尽责情况、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说明。
(三)将学法用法贯穿工作始终。加强对中心党员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通过集中学习、讨论交流、观看法治教育片、开展“宪法进机关”“学习《民法典》”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每一名公积金从业者都能深谙法律、遵法用法,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二、规范权力运行,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一)完善权责清单制度。认真贯彻全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编印《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权责清单》,厘清权力边界、明确职能范围,依规及时公开权责清单事项,并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正执法能力和规范管理水平夯实了基础。
(二)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中心成立了以党组成员为领导核心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力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制订实施《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制度》,明晰各科室、管理部职责与任务,每年公布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推动中心政务工作合法合规、全面有效地公开。结合中心《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更新管理制度》等,及时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中央、省、市关于各项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心工作动态和进展成效等政务信息,尤其是各类新政策、新要求,第一时间发布解读,积极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三)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2020年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及时、高质量地将城市信用状况检测预警指标报送至市发改委,助力提升我市城市信用排名。认真落实我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准确把握“双公示”数据上报标准,严格按照标准上报“双公示”信息,确保了“双公示”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实现“双公示”信息报送全覆盖无遗漏。
(四)助力优化我市法治营商环境。为全面贯彻我市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中心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力度。制订明确的分工方案,明晰各科室、管理部职责,设置明确的时间节点,确保工作各项要求有效落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出台惠民政策,为办事群众在办理特定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减免部分要件,精简办事流程,全年累计为企业、群众减免要件材料4万余份。同时,针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归集无法跨县区办理的问题,中心集中力量、全力攻坚,实现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线上线下全渠道“全市通办、通缴通取”服务,打通住房公积金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共办理归集类业务8792笔,提取业务6131笔,共有1209家缴存单位和6131名缴存职工享受到全市通办的便捷服务。
三、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管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住房公积金领域文件精神,加强规范性文件拟定前的调研与论证,并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对拟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上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按照法定流程予以印发实施。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排查,对存在超出法定效率期限、不利于便民便企等依法依规应当清理情况的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及时修订或废止。
(二)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中心党组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处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工作,严格落实《中共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决策职责、程序、范围、执行、监督检查等方面做了进一步明确,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持续有效推进决策的法治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三)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聘请了专业律师团队作为中心法律顾问,在法律咨询、对外重大经济合同或其他重要事项谈判、法律纠纷处理、法治活动宣传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指导建议,为中心推进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行使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的审批职能,受理和审批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根据职责范围,制定了菏泽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程序,拟定了《菏泽市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管理办法》,通过了《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全力保障各项政策落实精准、合法、有效。
(二)严厉打击骗支骗贷行为。中心建立骗支骗贷情况每月上报机制,积极开展内部材料月度、年度稽核,并联合银行、民政、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等部门形成控防合力,严厉打击归集骗支骗贷行为。对形成骗支骗贷事实的,多举措追回资金并列入“住房公积金黑名单”,涉及违法的通过司法途径予以打击。截至今年年底,共起诉13人,追回骗提资金36笔,共计268.95万元。
(三)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今年,公积金行政执法权回归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打造公积金行政执法“铁军”,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按照“能考尽考、应报则报”原则,中心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共63名干部报考行政执法证,并以考试为契机,在中心掀起了“领导带头学法、科室帮助学法、干部自觉学法”的学习高潮。相关科室正加紧研究制定行政执法制度与细则,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与程序,为今后住房公积金依法有效的行政执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年来,中心在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取得了新突破、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办事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市公积金业务线上办结率偏低;二是行政执法队伍需进一步完备,机制需尽快建立;三是法治宣传工作还需加大力度。
下一步,中心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一是不断优化和拓展线上线下办事功能,提升业务“网上办”“掌上办”体验感与便捷度,对企业和缴存职工加大宣传辅导力度,提升公积金业务网办率。
二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备能力强、素质高的行政执法人员,完善中心行政执法机制,打造一流行政执法队伍。
三是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普法教育宣传,引导中心党员干部持续性学法用法,形成更加稳固的法治思维和法制意识。开展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助力营造全社会知法、学法新风尚。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