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肉要提供***
据新华社广州4月1日电 广州从今天起卖肉要提供“***”,这将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重要凭据。记者从广州有关部门获悉,消费者购买肉时,出售肉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
消费者提供“放心肉销售凭据”。
据悉,从4月1日起,根据《关于贯彻广州市人民政府深化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实施办法》,广州在肉品市场实行售肉出据制度,即“消费者购买肉
品索取凭证的,肉品销售者应当提供标有品名、重量、金额、市场名称、档位编号的销售凭据”,“餐饮食肆、超市、肉食品加工企业和机关团体等单位应当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和
要求,购买肉品应向肉品销售者索取销售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