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篇从强制走向和谐——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法院先进事迹系列报道之四
据报载,在全国法院每年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的不超过三成,其余近七成的生效裁判或调解协议,要通过执行程序解决,“执行难”正日渐成为法院工作名副其实的“聚焦点”。当越来越多的申请执行人将“司法为民”界定为既判权益的最终实现,越来越多的声音又要求执行服从大局、维护和谐稳定时,四方法院更加关注的是,如何保持强制执行与文明执行的同频共振,如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双赢。
建章立制:打造“规范执行”、“阳光执行”
“根之沃者其实遂”。四方法院提出,要以严格的程序提高工作质量,以公开的服务树立法院形象,为此,他们出台系列规定,狠抓执行工作的“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
为解决执行原则不明的问题,制定《加强执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和《解决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从宏观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努力方向。为解决执行程序过于笼统的问题,制定《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与执行程序暂行规定》和《执行案件强制措施使用禁止性规定》,细化工作标准,提高工作要求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为解决执行款物管理混乱的问题,制定《委托拍卖案款和扣押车辆统一管理规定》和《案款统一划扣暂行规定》,增强制度刚性约束,从源头上保证公正、高效、廉洁执行。
2006年,为给“公开执行”、“阳光执行”充氧助燃,四方法院开始推行执行工作“三告知”制度,即,执行程序告知。将执行流程、排期环节和进展情况制成表格向当事人发放,提高工作透明度;穷尽执行措施告知。对确定的执行内容不能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的,将采取的执行措施书面向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听证或申请限期举证提出异议;执行“节点”告知。查封手续到期需要续封续冻或和解协议到期、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及时告知当事人申请续封续冻或恢复执行,确保当事人不会因不了解“法律”而失权。
为抓好制度落实,合议、听证和检查成为四方法院执行工作三大法宝。查封、扣押、处分财产实行合议、追加、变更被执行主体组织听证、定期开展“执结案件回头看”,加强工作自查和自纠。经过不懈的坚持和努力,现在的四方法院,大到执行费用统一结算、实报实销,小到规范着装、按编号使用法律文书,制度的作用已经渗透到执行的方方面面,规范意识深入人心,阳光执行水到渠成,“规范司法、文明服务”正成为该院全新打造的执行亮点。
自我加压:提高案件执结率
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四方法院执行案件实结率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执行员个人案件实结率最高达81.2%,创执行工作个人结案最新纪录;围绕保护金融债权开展的专项执行行动成效显著,通过采取拍卖股权抵债等方式,为当事人实现金融债权1亿余元;春节前夕,经过该院的多方努力,45名农民工解决了三年未果的欠薪难题,该院为弱势群体兑现工资、赔偿款的数额也累计激增到173万元。
为提高案件执结率,尽可能多地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四方法院不断优化和完善执行工作方式方法——
听证执行。对当事人有无履行能力分歧较大的案件,由执行员主持,召集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进行辩解和答复, 促使申请执行人兼听则明,消除对执行工作的误解,提高工作认同度。
交叉执行。根据案件执行清理情况,规定每名执行员每年调整10-20起案件给其他人员执行,促使办案人换个角度看问题,丰富执行思路,寻求案件新的突破口。
集中执行。针对某一类较难执行的“骨头”案,在某一个时期集中人力、物力进行突击执行,发挥整体作战优势,依法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经过周密部署,2007年11月8日,四方法院“房屋强迁专项执行”正式启动,执行人员兵分三路,对6户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搬迁,就地安置强迁物品13车,为申请人腾空房屋11间,有力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持了正常的房产交易秩序。
自2005年11月起,四方法院开始实行执行考核通报,主要是严格执行期限微机管理,对临近执限的案件随机警示督办;严格案件质量讲评,每月从办结案件中抽取10件作为对象讲评;建立个人办案登记册,流水记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每月一小结,每季一点评,个人办案情况通过执行简报全面公示,接受全院监督。这项制度的实施,充分调动了执行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畏艰辛、忘我工作的事例层出不穷,消极办案、拖延办案的恣意行为消失殆尽。为顺利执结某租赁公司的欠款纠纷,该院执行人员深入山西偏远煤矿,冲破层层阻力将正在作业的履带式挖掘机依法查封,后又不辞劳苦,历时三天三夜将挖掘机开回青岛拍卖抵债,为当事人实现债权78万元。
和谐共鸣:全方位缓解“执行难”
以教育为主实行诚信执行,以化访为主实行疏导执行,以合力为主实行联动执行,在维护当事人既判权益的同时减轻矛盾对抗,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是近年来四方法院执行工作凸显出的新动向。
诚信执行:一改过去动辄采取查封、扣押、拘留等“狂风暴雨”式的做法,积极倡导“说服教育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理念,化消极为主动,化对抗为配合,努力营造人文、和谐的执行环境。该院执行龙口造纸厂欠款纠纷案时,被执行人曾扬言,“法院胆敢执行就一头撞死在大门前”,对此,四方法院着重做好思想说服工作,从早上9点开始与被执行人促膝谈心,一直谈到晚上17点,被执行人被法院的执行诚意所打动,主动交出事先藏匿的大批货物,一次性折抵欠款11万元。
疏导执行:以信访案件为突破口,认真接访、耐心听访、努力化访,及时平息信访矛盾,不让当事人带着情绪“告”执行。为实现这一目的,四方法院认真推行信访首问负责制、信访有理推定制,实行预约接访和集体接访,定期开展“执行专项接访月”活动,对信访事项严格落实,限期处理,件件回复,努力平复当事人的不良情绪,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2005年至2007年,该院执行信访量以年均9%的比例递减,执行工作主动性明显增强。
联动执行,就是以法院为主角,依靠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集社会各方之力,协调联动,合力执行。2006年8月,在四方区委的领导下,四方区委政法委牵头启动执行协调联动机制,会同区发改委、区残联、区劳动局、区信访局、区法院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20名残疾人的劳动保险问题进行磋商,最终拿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意见,案件执行取得实质性进展,20名申请人息诉罢访,全部对四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