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一封信
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近年来,特种设备在工业发展和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种设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的危险性,如果管理和使用不当,极易引发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重大损失。为便于各单位了解和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现致信各单位,请认真执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所规定的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之前,施工单位要向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告知手续,告知后方可施工,并由检验机构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验。施工告知现全部在甘肃政务服务网上提交办理。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为主要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制。“三落实”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两有证”即特种设备要有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一检验”即要对特种设备及安全***进行定期检验;“一预案”即制定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同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并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到所在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四、特种设备须经检验合格方能投入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验、校验、检定等,并建立台账。
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部分类别的锅炉作业和压力容器作业以及气瓶充装、电梯修理、起重机司机、起重机指挥、叉车司机等应当按规定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置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做好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其中电梯的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制造或安装许可的单位进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确认。
八、当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规定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特种设备产权转移、停用、报废的,使用单位应办理变更、注销等手续。
九、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进行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并做好记录。
十、如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属地政府、应急管理局和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及行业主管单位报告。
十一、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非法违法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单位,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关键,请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