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社坚持十有标准改造基层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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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日前,我县在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重建中探索出的十有模式,得到省供销总社肯定。
近几年来,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在基层供销社改造重建方面,坚持实现十有:即有领导班子、有资产、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三会(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有村级电商物流服务站、有农资配送中心和庄稼医院、有示范农民合作社、有再生资源回收站、有日用品超市。积极探索按产业版块组建产业基层社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社,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多层面、保姆式服务,基本完成磨市、大堰、贺家坪、高家堰等基层社改造重建。与夷农电商公司、百誉物流公司开展密切合作,建设村级电商物流服务站148个,覆盖全县95%的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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