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全市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工作即将开展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推动群众文化繁荣发展,我市2018年度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工作即将开展。
一、参评范围
(一)艺术类别:分戏剧(含小戏和小品)、曲艺、音乐、舞蹈四个艺术门类。
(二)作者条件:作者必须是在本省居住或工作的非专业创作人员。国办艺术院团、艺术研究机构、电台、电视台等单位的专职创作人员的作品不在参评之列。
(三)作品条件:参评作品必须为此前未参加过市及市以上级别作品评奖并获奖的。
二、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作品艺术性、思想性兼备,紧跟时代要求,围绕人民的生活与实践,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二)强化作品的审美引导作用。题材上关注和挖掘具有本地特色题材和当前社会聚焦的热点题材。内容上要追求震撼思想灵魂、提升道德水准、引领社会风尚。语言类节目以普通话为主。
(三)鼓励形式多样化。体裁、题材、形式、手段、样式充分发展,增强艺术作品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创新。
三、作品报送
参评作品由县文广新局组织报送市文化馆,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选办法
2018年度群众文艺作品评选由我市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出我市获奖作品。每个艺术门类择优推选5件作品报送省参加2018年度全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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