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则出台清江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被列
本网讯 近日,国家环保部、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部、水利部联合下发《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则(20112015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属规划范围表中长江干流控制区,清江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列入重点区域污染防治项目库中的治理项目。
《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由***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十二五期间,规划任务的重点: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健全饮用水水源水环境监控制度;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制定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案。二是提高工业污染防控水平。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提高园区污染防治水平;严格环境准入,强化项目审批;加强环境基础管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着力防范环境风险,确保流域水质安全。三是推进污水治理设施稳定运营。合理确定污染处理厂规模、排放标准及处理工艺;加强污染处理厂配套工程建设;高度重视城镇污染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加强城镇污染处理工程建设与运营监。四是控制船舶流动源污染。强化船舶流动污染的源头监管;完善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处理;加强船舶污染事故预控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五是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
清江,古称夷水,源出湖北利川齐岳山,东流至宜都市城东北汇入长江,全长429公里,是长江中游在湖北境内的第二大支流,流域面积16700平方公里。清江途经长阳7个乡镇,流程148公里,素有八百里清江美如画,三百里画廊在长阳的赞誉。近年来长阳环保部门通过对四个监测断面监测的数据显示:清江流域长阳段地表水水体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其中隔河岩库区水质的绝大多数指标已达Ⅰ类标准。各类污染物呈平稳状态,主要污染物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未受到锰、汞、铬等重金属和有害化学毒理性污染物的污染,其中隔河岩库区水质的绝大多数指标已达Ⅰ类水体标准。清江流域长阳段空气、水质、植被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都呈逐年向好趋势。
清江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在十二五的实施,将改善流域环境质量,提升流域生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产生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