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做实做细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
为切实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完善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方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市财政局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普惠服务水平,推动创业就业,促进我市民营小微企业发展。
广泛宣传,当好金融政策“宣传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报纸、网络、密集走访及各种媒体,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先后印发2万余份宣传册,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全方位提高个体经营者的政策知晓率。
主动作为,当好贴息工作“协调员”。为确保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全面落实,市财政局强化各部门协调,简化贷款手续,规范贷款程序,制定目标措施,为企业和个人创业解决经营融资难的问题,实现“应贷尽贷”。一是精简申请资料。创贷申请需提交的资料由以前7种表格,缩减为2种表格。二是缩短工作周期。坚持“快审快贷”原则,尽量压缩审核时间,切实提贷升效。三是拓宽增信渠道。改变以往全部由担保基金增信并提供反担保方式,调整为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增信方式,有效拓宽了创业者的担保途径。四是增加发放网点。鼓励经办银行增加网点,由以前4个网点增加到41个网点,使群众就近办少跑路,提升银行发放贷款效率。
规范管理,当好资金安全“守门员”。严格执行普惠金融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建立了“人社审资格、银行放贷款、财政保贴息”的创贷工作协作机制。一是扩大放款的额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到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二是合理分担贷款贴息利率。由原来的全额贴息改为个人利率2.35%,财政贴息3%。三是延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使用年限。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项目好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享受不超过三次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申报的贴息资金基础资料按规定程序严格审核和建档,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季度申报表,并确保贴息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截止三季度末,共审核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201笔,新增贷款金额59588.47万元,累计拨付财政贴息资金796.97万元,创业带动就业人数9560人,有效的帮助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及复员军人等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