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公益岗位及交通)补助资金)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管理,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就业资金来源上级财政,根据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人数测算,在中央、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根据《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九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2016]35号)内江市财政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140号)进行资金管理。
(二)项目实施情况。通过实施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共惠及471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全年预算资金93.88万元,至2021年12月31日,共计拨付93.88万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对47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了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的措施,较好地完成了稳定就业增加务工收入的任务。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区财政绩效自评工作安排,由区人社局办公室牵头,就业股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评价指标体系采用《2022年区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通用指标、共性指标、特性指标、个性指标,采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是否评分法开展绩效评价。通过清理资金到位、核实拨付情况,根据指标使用情况与预算情况比较,得出项目绩效情况。
三、综合评价结论
(一)项目经济性分析。2021年安排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93.88万元,实际到位93.88万元,实际预算完成100%。
(二)项目效率性分析。2021年我区就业创业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落实国家的就业扶贫的各项政策,充分发挥中央、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的作用,不断提高就业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保障471名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
(三)项目综合评价得分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一是明确职责。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公益岗位及交通)补助资金由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区人社局负责审核、区财政拨付。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年初由区人社局制定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经同意后执行。三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项目管理情况。一是专项资金预算管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公益岗位及交通)补助资金由区人社局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进行编制,报区财政局审查批准后,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二是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由区人社局负责管理,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申请,经审核后向区财政局申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程序拨付的办法管理。三是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区人社局负责资金申报使用的统筹管理,区人社局机关纪委、区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资金监督。
(三)项目产出情况。保障471名就业扶贫公益性人员就业稳定,岗位补贴按时发放。
(四)项目效益情况。通过此项目开展,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降低了贫困劳动力就业成本,在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解决了建档立卡劳动力就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和资金保障,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会效益显著。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需要进一步提升就业支持力度。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大多无就业技能、技术专长,加之因病因灾等原因,家庭的务工收入只能维持基本生活开支,收入增长难以稳定。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畅通创业创富通道,扩大创业带动就业效应,鼓励贫困村发展扶贫产业,采用强产业的模式增加集体收入,以分红的形式增加贫困户收入。二是强化劳动者素质提升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培养良好职业素养。三是加强重点群体就业保障能力。切实统筹脱贫户群体就业兜底安置工作。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