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按照2021年省对市州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提高站位,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健全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教育部门、学校,调研检查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复学复课、开学工作,看望慰问教师。在市领导领办的15项“真情关爱、暖心惠民”实事项目中有2项涉及教育领域。
加强教育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党建“1+3”工作体系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实施民办教育党建“堡垒工程”,实现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全覆盖,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实行同部署、同要求、同指导、同考核。理顺高校党建工作体制,做好武汉文理学院、武汉科技职业学院、武汉工贸职业学院党组织关系转隶我市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研究起草我市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清单和负面清单。组织参加专题培训和网络培训,全面清理规范涉及“五唯”有关文件,对清理发现存在问题的个别区级文件已督促完成修订。在全市教育系统征集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38个。
扎实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强调研、指导、督查、考核,将落实“专项行动”要求纳入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纳入今年秋季开学检查和党建考核内容,压实主体责任。
(二)强化投入,全力提供教育发展保障
发展规划先行保障。认真组织实施《武汉教育现代化2035》。《武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完成。在全国同类城市率先以橙线控规教育用地,形成覆盖全市域的中小学布局规划。
财政投入优先安排。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已经形成,财政性教育经费保持较高水平。2020年,教育经费总收入达到412亿元,较上年增加21亿元,增长5.43%。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367亿元,比上年增长9.47%。生均经费标准均高于国家标准,特别是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段高于国家标准750元,普通高中超过国家标准2倍多;高校生均财政拨款超过国家标准2倍以上。
教师队伍建设加强。通过开展专题教育、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全市广大教师师德师风水平不断提升。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要求,我市加大财政投入,落实2019、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比较绩效工资,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集中招聘、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相结合的教师招聘补充机制,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教师1589人。推进“区管校聘”管理改革,深化教师交流,2021—2022学年度交流轮岗教师2915人,达到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为中小学教师减负的要求,不抽调教师脱产从事脱贫包户等事务,切实减轻教师负担,维护中小学正常教学秩序。每年评选“十佳”和“百优”班主任,今年首评“武汉最美教师”20名。广泛宣传先进教师事迹,每年教师节在“两江四岸”标志建筑为教师亮灯,尊师重教氛围更加浓厚。
(三)统筹协调,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发展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制定“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扩充”的建设项目清单,结合中央巡视武汉市反馈学前教育问题整改工作,市主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学前教育规划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建设。截至今年8月底,已完工并开办公办幼儿园90所,新增2.35万个学位,2021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将达到40%以上。我市印发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通过采取坚持政府主导、纳入绩效考核、建立专报制度、开展专项督导等措施,不断规范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移交和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目前纳入教育部平台治理的住宅区配套园已全部完成治理。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六大机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学区制建设等“四大”行动,相关案例被教育部评为2020年度全国基础教育优秀工作案例。继续推动开展武汉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创建,组织开展以素质教育为重点的特色学校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评估工作。今年秋季开学,全市完成新改扩建中小学56所,新增入学学位6.11万个,大班额比例逐年降低。
强化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开展领航学校、特色学校创建考核,华师一附中等17所学校、汉铁高级中学等25所学校分别被评定为武汉市普通高中领航学校、特色学校。召开全市普通高中领航学校展示交流活动现场会,加强典型引领,带动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健康发展。目前,省市级示范高中在校生占比超过86%。
加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健全和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建成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0所。优化专业布局,服务“965”现代产业体系,建立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专业体系。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全面推进职业院校开展“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试点工作,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
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研究起草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工作方案及负面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开展两轮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摸底调查。指导各区对照国家文件精神,逐条逐款进行自查,形成自评报告。目前,已形成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推进语言文字教育积极发展。召开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印发《武汉市语言文字工作“十四五”规划》。开展“校园推普周”等系列活动,聚焦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突出师生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应用能力等重点难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素质能力。目前,全市校园普通话普及率达到99%以上,校园用字规范率达到99.9%以上,在编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部达标,全市累计创建市级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385所。
(四)突出重点,打造良好教育生态
扎实推进“双减”工作。成立“双减”工作专班,研究起草了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的意见。秋季开学前,市领导主持召开全市中小学开学工作调度会,对“双减”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安排。新学期,全市中小学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做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学生全覆盖。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政法、教育、网信、司法、公安、市场监管、人社、金融、房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构,指导各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风险处置工作。对各区校外培训机构基本办学情况进行摸底调研,指导矛盾化解。开展集中专项治理,推动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及时印发推进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五项管理全面落地见效的实施方案,推动中小学严格落实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加强对区、校常规检查、督查暗访,继续将作业管理等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目标,深入推进减负增效行动落实。
统筹推进近视防控工作。作为全国唯一的“学生视力健康管理示范区”,我市着力筑牢市、区、校综合防控体系与工作网络。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开展专题培训251场次,开展“六个一”宣教活动,推出“武汉视防”公众号。组建15个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流动技术服务队,实施学生视力健康监测建档全覆盖。推进视力健康管理学校与智慧化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校长室建设,从源头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较好完成学生近视防控年度工作目标。2021年9月16日,第3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全国启动仪式暨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建设专题研讨活动在湖北武汉举行,我市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
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组织研究起草我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调整充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建立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开展2021年对区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组织对硚口、蔡甸区进行实地督查。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将责任督学挂牌范围从中小学扩展到学前教育,实现了挂牌督导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及时开展“五项管理”及“双减”工作督导检查。
(五)优化管理,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加强领导,着力构筑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成立了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任第一主任,市教育局局长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建立“七防五推”管理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平安校园常规管理制度的意见》,推行校园安全常规管理“五项制度”,形成校园安全制度体系化、责任全员化、任务全覆盖,重点工作与常规工作相结合的武汉特色管理模式。
注重教育,着力推行安全知识普及培训。编印《生命安全教育》教材,开设防空防灾等地方课程,发挥安全教育课堂主渠道作用,课时、教材、教师、考核四落实,并纳入中考升学总分。依托教育云试点工程,推动“互联网+安全教育”,家长上网学习高峰值每小时达13万次点击率。
筑牢基础,着力加强校园安全防线建设。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标准,市、区两级财政新增经费近亿元,全面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中小学封闭化管理实现100%;一键式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联网达到100%;中小学专职保安配备、“八件套”配备率为100%。全市教育系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安全事件为“双零”。
突出重点,着力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治理。制发青少年儿童夏季溺水防范工作的通知,落实“属地管理、教管并重、社区联动、齐抓共管”的少儿溺水防范机制,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重点在教育演练、监护提示、水域协管等三个环节构建关照网,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积极防范校园欺凌,严格落实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应急处置预案机制,突出加强学生良好道德品质、心理品质和行为习惯三种素养的培育。加强校园门前治安、交通、反恐细节化管理,实行错峰、分批次上放学管理,问题整改实行销号落实制,问题整治率达到100%。加大校舍加固及危改工作力度,全面开展校舍安全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开展全市中小学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自查抽查,严格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资源供给总量仍然相对不足。一是公办园建设力度须加大。2020年,我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仅为33.86%。经过一年的努力,今年秋季开学达到40%,但与国家要求的50%目标仍有差距。二是局部地区就近入学难。学龄人口持续增长,小学、初中在校生以每年4万人的速度在递增,入学压力将从学前、小学延伸至初中、高中学段,中学的入学压力将成为未来五年的主要矛盾,初中、高中的学位缺口分别约为10.3万、5.2万个。部分中心城区、新城区城关地区和镇中心学校生源尤其快速增长。
(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质量有待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尚不能完全满足老百姓的需求。局部地区校际之间存在办学差异。新城区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与中心城区学校相比,在教育思想观念、学校管理能力水平、学校办学底蕴、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存在差距。
(三)教师队伍建设与现代教育发展要求仍有差距。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不足。新高考改革落地后,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师资缺编问题凸显。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老化,体音美和信息技术等学科师资相对缺乏。校医力量紧缺,全市有资质的中小学专职校医不足百人,离每600名学生配备1名专职校医的标准差距较大。
(四)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面临较大压力。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为292.708亿元,虽然较上年增长,但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我市各学段生均一般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面临较大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积极构建教育“五大体系”,打造更高质量、更高效能、更加公平、更加安全、更有温度的现代武汉教育,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感。
(一)全力推进教育资源供给。完成《武汉市中小学布局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充分考虑现代化大武汉建设、学龄人口规模结构变化、城镇化进程和教育需求等综合因素,对城市新增补区域、学校布局空白地带和区界交叉地带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进行调整和完善。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资源优质扩容发展,持续扩大学位供给。通过住宅区配建、征地新建、闲置资源改建、现有资源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创新模式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等多种方式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调整现有中小学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建设绿色通道,梯度推进中小学配套建设,优先满足入学矛盾突出地区、开发区(功能区)、城乡结合部的就近入学需求。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新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二)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实施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为总抓手,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教育评价改革任务,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统筹推进国家教育智慧示范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全国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示范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等工作,进一步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三)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校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城乡学校共同发展,加强学区制建设,持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小班化教学共同体建设、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快速优质成长共同体建设,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差距。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重点打造17所领航学校和25所特色高中。鼓励普通高中以培养模式和课程建设的多样化、特色化为核心,形成课程特色和办学特色,全面推进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打造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四)全面提升教育保障能力。一是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把教育投入作为财政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不断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减轻教师教育教学以外工作负担,关心关爱教师,让教师聚焦教书育人主责主业。依法依规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三是完善平安校园体系。建立涵盖市、区、校的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形成与之对应、职责明确的安全责任体系,构建严密高效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校园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五)全力构建健康良好的教育生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折不扣按照“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要求执行。坚持五育并举,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持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规范培训行为,切实推进减负增效工作。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积极构筑学校、家庭、社会立体交叉的教育网络。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新闻媒体的正向宣传作用,引导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教育发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