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公告(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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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3日发表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69510788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秦淮路58号6楼626室)
联系人:江宁生态环境局固辐科
单位名称 | 南京三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核准经营范围 | 收集废铅酸蓄电池(HW31,900-052-31)30000吨/年 |
核准有效期 | 自2022年4月至2025年4月 |
许可证颁发类型 | 换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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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2:35: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