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护航畜产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自2022年4月以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内2家饲料生产经营企业、1家兽药生产企业、1家兽药经营店及2家畜禽养殖场开展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生产销售假劣兽药饲料、违禁药品,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添加行为。
一是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查兽药经营企业是否经营销售假劣兽药、是否违法经营和滥用兽用抗菌药和中兽药散剂等产品;饲料经营企业是否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和未经批准使用物质)。
二是狠抓制度落实。围绕兽药产品包装标识、兽药购销台账、经营销售和使用假劣兽药、超范围使用或混用兽药,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经营销售和使用假劣饲料、饲料购销台账规范情况;超范围添加饲料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违禁兽药情况等方面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抓牢辖区内兽药饲料经营场所、饲料生产加工企业和养殖场制度的落实。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执法人员向兽药、饲料经营户详细讲解了在兽药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的危害,督促经营户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切实做到不出售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外包装破损、封口不牢、封条严重损坏及超出有效期限的兽药、饲料。
下一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对兽药饲料包装、标签、说明书、质量合格证、生产日期、是否添加违禁药物及经营户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等内容开展重点执法监督检查,不断规范辖区内兽药、饲料生产和经营秩序,净化兽药、饲料市场,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营造更好的环境,为畜产品质量安全助力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