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15〕92号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泰安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的政策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泰安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按照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的要求,我市于2015年12月10日出台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泰安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泰政办字[2015]92号),正式启动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现就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任务。去年,***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指出,我国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全覆盖。刚刚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明确要求。按照***、***要求,2014年,人社部正式启动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这一工作实际上是为最近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民参保计划”提前做准备。国家人社部于2014年5月发布了《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决定于2014年至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随即确定50个地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我省潍坊、东营两市纳入首批试点范围。目前潍坊、东营两市已全面启动,并进入了入户调查阶段,计划2016年年中基本完成。今年10月份,省人社厅在潍坊召开了全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现场会,安排部署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任务。我市作为省内第二批10家试点城市,要求2015年底前动员启动,2016年基本完成。
二、政策文件出台的依据
1、2014年5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
2、2015年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4号);
3、2015年10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58号);
三、政策文件出台的目的
政策文件出台的目的是,加快推进我市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建立我市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逐步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杜绝重复参保和冒领待遇等现象,实现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过渡。
四、政策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第一,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的明确要求。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第二,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实现社会保险人群全覆盖的基础工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事业发展,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2011年,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实现全覆盖;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全统一,至此,我市社会保险已经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人群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就是要尽快消灭社会保险空白点,在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人的全覆盖,实现全民参保的目标。
第三,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建设幸福泰安的重要保障。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也是我们“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的根本所在。只有实现了全民参保,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伤有所保、育有所补”,才能让他们在泰安安居乐业、幸福生活。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也有个别人群,由于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既让他们的生活更加艰辛,也形成了社会上的一些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我们要坚持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共享”发展理念,从“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的大局出发,扎扎实实地实施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让全市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参保登记范围。
参保登记范围为具有泰安户籍的人员和非泰安户籍但在泰安参保的人员。
(二)登记内容。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就业状态、单位类型、户口所在地、常驻所在地地址、联系方式、现参保情况等主要内容以及《全民参保登记表》和《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核对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全市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信息数据库与公安部门户籍信息数据库、民政部门公民死亡信息数据库、教育部门学生信息数据库进行数据比对,采用区分录入、入户调查、数据整理和动态管理等方法,对全市泰安户籍人员参保情况、未参保情况和非泰安户籍人员参保情况进行比对、核查、补录、登记和规范管理,建立全市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
2、数据管理。
(1)数据比对。通过对泰安辖区内人员的社保信息与户籍信息、公民死亡信息、学生信息等数据进行比对,形成全市户籍人员参保登记的基础信息数据。
(2)区分录入。对基础信息数据进行筛选,区分出社保信息与户籍信息均有记录、无社保信息记录但有户籍信息记录和社保信息有记录但无户籍信息记录的三类人员,分别建立信息数据库。
(3)入户调查。对具有泰安户籍信息但无社保信息的人员,由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按照“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根据《全民参保登记表》和《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核对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入户调查,确保登记数据完整、准确,并将核实的信息及时录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
(4)数据上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将有社保信息记录但无户籍信息记录的人员(分为省内和省外)上传至省。
(5)动态管理。参保登记信息数据采集完成后,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信息共享、动态维护的管理机制。实现登记对象登记信息的实时变更,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2015年12月)。根据全民参保登记内容、按照社会保险基础数据标准,开发市级全民参保信息数据库。
2、数据整理(2016年1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数据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数据库和城镇职工社保数据库数据信息进行整理,形成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数据库。
3、获取部门相关工作数据信息(2016年2月)。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按时提供相关信息数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获取的相关部门信息进行完善、整理,确保数据符合比对要求。
4、信息比对分类入库(2016年3月)。将公安户籍信息与全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数据进行比对,按照分类标准,建立参保人员登记信息数据库、外省市人员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和未参保人员登记信息数据库。对信息错误或项目不全人员单独建库。
5、确定入户核对登记调查对象(2016年3月)。将未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和信息错误数据库人员确定为入户核对登记调查对象,按公安户籍情况分解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家庭户。
6、入户核对登记调查(2016年4-6月)。根据需核对调查的《全民参保登记表》、《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核对表》和《信息错误人员核对表》,由村(社区)入户登记员逐户逐人核对调查,并将核实信息报乡(镇、街道)。
7、核对信息登记入库(2016年7-9月)。乡(镇、街道)将核对后的《全民参保登记表》和《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核对表》相关信息录入到全民参保数据库。将核对完成的《信息错误人员核对表》相关信息进行修改、比对后登记入库。
8、总结评估(2016年10月)。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形成的各类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做出整体评估。
六、政策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发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具有全民参与的重要特征,只有全市人民群众都了解、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任务才能圆满完成。因此,必须要在宣传发动和氛围营造上狠下功夫。要在全市统一制定宣传方案,统一印制入户宣传手册,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要搞好基层宣传,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到群众身边,贴近宣传。要拓展宣传的广度,不但要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公交、户外电子屏等宣传媒介,还要充分利用网络、手机微信等智能化宣传平台,全方位、全角度、铺天盖地的宣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是搞好信息比对。信息比对是开展入户调查的前提。要整合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的数据资源,形成我市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在横向上,公安、民政、教育、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整理好各自的基础数据,及时将相关数据传递至人社部门进行比对。在纵向上,要加强与省、县市区,以及乡镇(街道)参保信息数据的比对。
三是开展入户调查。入户调查是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要组织调查员进村入户调查核对需登记人员信息,做到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确保登记数据的完整、准确。对长期在外务工、求学等人员,要充分利用QQ、微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手段,千方百计获取调查信息。
四是积极动员参保。开展全民参保登记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各类人群的全覆盖。要把参保登记和政策宣传、参保缴费结合起来,在入户登记的同时,全面讲解宣传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发动群众参保续保,不断提高社会保险覆盖率。
七、政策文件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抓好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市里成立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并对全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明确责任分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户籍信息与社保信息的比对整理和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建设,搞好业务培训和入户调查登记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的录入、整理、核对和上传工作,做好全市参保登记信息数据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动态更新工作。公安部门依托“金盾工程”部门间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人口信息核查服务系统,提供以接口调用和核查比对为主要方式的信息共享服务。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社会组织相关信息,定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死亡人员信息。教育部门负责提供在校学生相关信息,协助做好学生群体的宣传组织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本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经费保障。工商部门负责提供企业相关信息。质监部门负责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相关信息。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协调做好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协调室外公益广告的发布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办理公交、出租、客运等交通工具上移动媒体的广告发布。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协助做好市内银行网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宣传工作。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负责辖区内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组织实施。
3、加强宣传培训。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搞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突出抓好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工作方法等环节,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序开展。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关于实施泰安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通知的有关名词解释: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简单通俗地说,就是人社部门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内的所有人员的参保情况,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开展的调查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