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挂锻炼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加快打造一支认准干、认真干的事业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选派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县委组织部上挂锻炼,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一)服务大局的原则。聚焦“四大行动”,充分发挥事业干部在知识、专业、特长等方面优势,积极投身建设“三力营山”,全面开创川渝合作示范县建设新局面。
(二)旨在培养的原则。通过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组织安排和岗位需要相结合的方式,统筹选派上挂对象,合理安排岗位,“一人一策”制定培养计划,助力成长成才。
(三)储备干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切实把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业绩成效优、群众评价好的事业编制人员培养出来,为优化事业干部结构、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奠定基础。
二、选派对象
选派全县32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21日后出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3名。
三、选派条件
1. 具有极强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 具有全局观念、系统思想,善于团结协作,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强;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 学校和医院的事业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3周年;
5.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选派程序
(一)推荐报名。各单位严格按照选派条件,做好宣传动员,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推荐人选个人信息情况表》,于3月24日下午6:00前报送至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联系人:何雨佳,联系电话:0817-6891283,QQ邮箱:519326615@qq.com。
(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情况,通过查阅档案、比较筛选等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人选。
(三)人选确定。县委组织部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综合考虑人选综合素质、专业特长,以及岗位需求、工作需要等,适时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最终选派上挂人员名单,并及时将确定人选反馈至相关单位。
五、上挂时间
原则上为6个月,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六、人员管理
(一)管理权限。上挂锻炼期间,选派上挂人员以县委组织部管理为主,派出单位管理为辅。派出单位要保证选派人员在上挂锻炼期间工作上与原单位脱钩,避免 “两头跑”。
(二)福利待遇。上挂锻炼期间,选派上挂人员行政关系、现任职务等保持不变,编制保留在原单位,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负责发放。
(三)纪律要求。上挂锻炼期间,选派上挂人员要严守组织纪律,加强自我管理,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服从县委组织部统一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
***:推荐人选个人信息情况表
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