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开展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佛山市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佛经信〔2018〕312号)文件精神,三水区开展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11月12日下午,由区经科局、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牵头组织区环境保护局、区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局(交通)、区市场监管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相关领导集中召开行动部署会议。会议要求区级相关部门成立检查组,乐平、芦苞、大塘以镇街为单位,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检查小组,于11月13日下午2时30分共同开展拉网行动。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按照相关部门职能,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做好统筹协调,重拳打击违规违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11月13日下午2时30分,各检查队伍同时出击,迅速前往问题相对突出的塘西大道乐平至大塘路段进行排查。
检查组分别在乐平、芦苞路段发现可疑车辆4量,车辆的车厢已经被改装成一个大大的油箱,油***、油泵等等一应俱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经调查,车主对私自改装该小型载货汽车用于装载贩卖柴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通过向来往车辆提供移动加油服务非法牟利。目前,所有车辆被依法扣押,车主也被公安机关带走询问,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广大车主,切勿私自改装、加装输油装置和参与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用流动的方式运输、销售柴油,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稍有不慎,极易造成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极大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镇政府将加强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专项整治和监督管理力度,发现一宗、打击一宗。
重点整治四大现象
(一)取缔无证无照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未经工商登记成立,未获得安监、经信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擅自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点、船),一律予以取缔。
(二)取缔无证无照无牌的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辆。对未获得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流动销售成品油和运输危险品的流动车辆,一律予以取缔。
(三)严厉打击非法加注行为。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营业批准证书,以橇装装置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一律予以拆除;对未按规定销售成品油的企业,一律停业整改。
(四)取缔油品来源不明的非法经营油品行为。对无法提供销售油品正规来源的成品油经营行为,一律予以处理。
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打击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经营成品油等行为,净化三水成品油市场环境,构建合法经营、竞争有序的成品油经营格局。
(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部署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