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旅游餐饮及食品加工新建项目综合楼生产车间A变配电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19〕741号
关于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旅游餐饮及食品加工新建项目综合楼、生产车间A、变配电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申请对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旅游餐饮及食品加工新建项目综合楼、生产车间A、变配电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旅游餐饮及食品加工新建项目综合楼、生产车间A、变配电房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富路以东、盈富东路以西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旅游餐饮及食品加工新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6260.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154.04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78682.42平方米,基底面积14938.45平方米,容积率2.17,建筑密度41.20%,绿地率11.13%,配套停车位530个,其中地下车位370个。 (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旅游餐饮及食品加工新建项目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3个:
综合楼,5层,建筑面积1795.12平方米,计容面积1753.32平方米,基底面积380.00平方米;
生产车间A,4层,建筑面积18046.03平方米,计容面积17797.84平方米,基底面积4080.00平方米;
变配电房,1层,建筑面积191.10平方米,计容面积191.10平方米,基底面积191.10平方米;
3个单体合计总建筑面积20032.25平方米,计容面积19742.26平方米,基底面积4651.10平方米。
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旅游餐饮及食品加工新建项目总平面及报建的3个单体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10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19年12月31日
***:总平面及单体图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