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天雪制冷配件厂南人社监催字〔2019〕82号)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天雪制冷配件厂:
我局于2019年1月7日向你单位作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天雪制冷配件厂作出的《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南人社监催字〔2019〕8-2号),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且本案已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处理,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即视为送达。公示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南人社监催字〔2019〕8-2号)
2019年2月28日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南人社监催字〔2019〕8-2号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天雪制冷配件厂:
你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天雪制冷配件厂未在规定期限内按《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南人社监令字8-40号的要求进行整改。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6月25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南人社监罚字〔2018〕8-1号。
因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水大道中30号 邮编:528244
联系人:陈毅锋、卢志辉 电话:(0757)85662349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