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人民法院为区委统战部推荐的来自港澳台的商事调解员颁发聘书
5月17日上午,禅城区人民法院举行首批港澳台商事调解员授聘仪式,区法院怀晓红副院长为四名港澳台商事调解员颁发聘书,区委统战部陆志毅副部长及禅港澳青年交流基地工作小组有关人员受邀出席聘任仪式,佛山市莉葳艺术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钟莉葳、香港启诚有限公司董事罗天爵、澳门黄显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景禧、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黄智明等四名港澳台居民正式受聘为该院的商事调解员,其中,罗天爵、黄景禧、钟莉葳由区委统战部向区法院推荐。
授聘仪式上,禅城区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张必成介绍了禅城区法院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的基本情况及《港澳台籍商事调解员工作规程》。2018年,该院受理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84件,比2017年增长108%。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港澳台商事主体在禅城的商贸活动日益频繁,由此产生的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也将进一步增多。为了规范港澳台商事调解员机制,禅城区法院专门制定《港澳台籍商事调解员工作规程》,对调解员的选任、权利义务、调解程序、考核和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黄智明和黄景禧均为法律专业人士,尤其精通港澳地区的法律法规,罗天爵和钟莉葳均是禅城区政协委员,也是港台地区的在禅商会代表。四名调解员将参与禅城区法院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诉前、诉中调解。此举是禅城区法院加强涉港澳台审判、探索大湾区民商事诉讼机制改革的重要配套制度,是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而做出的创新性尝试。
怀晓红表示,港澳台商事调解员制度是禅城区法院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在落实这一制度过程中,要切实建立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积极拓宽调解员制度的司法辅助作用,充分发挥涉港澳台审判服务禅城经济发展的法治功能,助力将禅城区打造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湾区样本。
陆志毅表示,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的推进,粤港澳台的经贸交流将更加频繁。一直以来,区委统战部积极联系港澳乡亲和台湾同胞,凝聚智慧和力量共同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此次向区法院推荐港澳台商事调解员,是与区法院共同顺应大湾区发展形势,推动我区经济发展,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贡献力量。
四位商事调解员均表示,将遵守工作规程,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与活动,发挥好调解作用,助力本地与港澳台间的商事交流融合。
港澳台籍商事调解员获颁聘书后合影
港澳台籍商事调解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