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打造便民服务新平台——佛山市禅城区成立全市首个村(居)法官工作室
针对“发展空间在农村、风险隐患也在农村”的现状,禅城区根据形势需要,设立全市首个村(居)法官工作室,送法下乡、驻村普法、当面释法,低成本高效率定纷止争,开辟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新路径。
一、紧扣群众需求,搭建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平台
契合村情民意建立工作室。地处珠三角腹地的佛山市中心城区禅城,村域经济活跃,2012年底区农村经济总收入达635.9亿元,村民在全面参与各类民商事活动中,面临的矛盾纠纷随之增加,对司法服务具有强烈的需求。为把群众需求转变为现实,2013年9月17日,禅城区人民法院在石湾街道黎冲村挂牌成立了佛山首个法官工作室,并将于近期在石湾镇街道其他村(居)全面铺开,主要承担靠前调解、咨询指导、沟通协调、宣传教育等四方面的职能,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基层村(居)。
采取“1+1”模式配备人员。为确保法官工作室有效管用,法官工作室注重人员配备,采取“1+1” 的组合模式选配人员,即由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审判小组,每个小组负责2-3个村(居)法官工作室。法官的姓名、相片、职务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实施上墙公布,方便群众与法官的沟通联系。同步建立法官工作室工作制度,对功能职责、工作流程等内容,以文字图表等形式上墙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启用“呼叫式”***服务机制。为有效配置和节约司法资源,法官除定期进驻村(居)开展法制宣传、纠纷排查化解外,针对村(居)发生的突发性、紧急性纠纷,实行“呼叫式”式***服务,及时、高效解决村(居)各类法律纠纷。
二、深入群众,找准改进司法作风的着力点
倾听民意,了解群众关切点。法官工作室设立后,打通了法院与村(居)民之间直接双向沟通的通道,建立了稳定畅通的沟通平台。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案件调解、村民座谈等一系列活动,可较为广泛和客观收集村(居)民对司法审判、执行和其他司法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服务需求,为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打造群众满意的司法服务奠定了基础。
有的放矢,开展专项督查。根据群众反映的司法作风问题或服务建议,禅城区人民法院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正在开展的“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以办公纪律、会议纪律、庭审作风、立案信访窗口服务等四个方面的作风整治为重点,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对案件审结时间较长、执行较慢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进行整顿,在作风改变中,既严肃了纪律,也方便了群众,更提高了司法审判工作的社会认同度。
三、服务群众,夯实司法工作根基
立足提高村民依法维权意识开展法制宣传。一方面,通过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宣讲法制课、组织巡回审判等形式,对村(居)民进行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另一方面,通过法官开展驻室活动,使基层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工作,知晓司法审判工作的运作流程,学会运用司法便民措施,实施司法维权。
围绕“矛盾不出村”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一方面,指导村(居)干部做好调解工作。法官通过电话、现场调解、法律讲座形式对村(居)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传授调解技巧,指导村(居)干部开展家事、邻里纠纷调解工作,为实现“一般矛盾不出村(居)”的目标打牢基础。另一方面,实施诉调对接。通过提前介入村(居)发生的各类民商事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其进入诉讼的可能。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村(居)民纠纷,通过走访等形式寻找调解切入点,并邀请村(居)干部参与调解,对于已达成调解协议且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可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结果强制执行力,减少二次纠纷。
夯实司法根基“两难”问题迎刃而解。通过法官工作室工作平台,有效缓解了“送达难”和“执行难”两大难题。一是解决“送达难”问题。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很多村(居)外来人口明显增多,不少土生土长的“原村民”改行从事服务与贸易职业,改变了“熟人社会”的人员结构,增加了涉及村民和外来工的法律文书送难难度。村(居)法官工作室设立后,可发挥法院外派工作点或联络站的作用,借助村(居)委员会的力量,快速实现有效送达。二是解决“执行难”问题。村(居)法官工作室设立后,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收集村(居)范围内居住人员的财产线索和社会交往行踪;同时,对于涉及村民分红的执行案件,能够及时掌握分红的时间节点,在村委会员支持配合下,直接扣划分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涉村案件执行难问题。(区法院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