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科技服务机构组织开展企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辅导工作的公告
为帮助规模以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健全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三水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规模化以及企业研发费用纳统工作,我局拟公开选聘1家科技服务机构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三水区企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辅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竞聘人资格要求
(一)竞聘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非营利性民办机构,有较好的运营基础和承担能力,运营时间超过3年。
(二)竞聘方必须具有珠三角九市辖区开展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相关经验,熟悉企业研发项目立项及费用归集,近五年内曾承担县(区)级以上科技统计或研发费用归集辅导服务工作不少于1项(需出具资质文件、合作合同等重要证明材料)。
(三)竞聘方必须具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以及良好的业绩和信誉。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二、工作(服务)内容
(一)通过走访或者座谈等形式,收集整理区内已纳入统计名录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约1000家)科技项目研发情况。
(二)举办10场以上培训班(包括线上、线下),贯宣科技政策,指导企业规范建设研发机构、科技项目管理、研发费用专账(辅助账)建立等工作。
(三)辅导企业规范填报科技统计报表,确保报表的时限性、数据的合理性。
三、指导性价格
本项目采购费用不超过10万元。
按照以下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支付:
指标一:完成举办10场以上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培训班(包括线上、线下)、通过走访或者座谈等形式指导区内已纳入统计名录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研发费用统计填报工作,支付合同约定服务费用80%。
指标二:研发费用核定数完成市下达我区相关目标,支付合同约定服务费用20%,未能完成的,按完成比例支付。
四、报名须提交材料
1.项目竞聘书;
2.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业绩、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3.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或竞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近三年同类经验的案例清单及佐证材料;
7.其他可以佐证机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8.在职人员花名册、社保记录、资质证书复印件;
9.服务工作方案及费用报价。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符合竞聘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于2021年11月19日前携带上述材料到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发展科(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204室)报名,联系人:关伟秋,联系电话:0757-87700138。竞聘书及相关材料请自行密封递交。
六、投诉与监督
竞聘人对选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757-87755928,来信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205室。
***:三水区企业研发体系建设辅导工作组织机构竞聘书(1).xls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