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广州市工伤保险费率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6]36号),我市从2017年7月1日起将对各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浮动办法
浮动费率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领取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总额占该用人单位上年度所缴纳工伤保险费总额的比例(简称收支率)划分档次,在八档基准费率(0.2%、0.4%、0.7%、0.9%、1.1%、1.2%、1.3%、1.4%)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百分比进行上下浮动。具体如下:
二、查询途径
(一)网上查询:参保单位可登录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在线办事”栏目(网址:http://gzsi.hrssgz.gov.cn/cn/)或者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查询。
(二)现场查询:参保单位可前往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查询。如对本单位的基准费率提出异议,请前往市地税部门核实;如有单位对本单位的浮动费率提出异议,可前往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核实。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