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日常工作辅助岗,2名(文秘辅助岗1名,行政辅助岗1名)。
二、招聘条件
1、文秘岗学历:大学(普高),文科类专业。
2、行政岗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限本市户口),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
4、岗位要求:
(1)愿意履行政府聘用人员义务;
(2)保密意识强,有较好的身体素质,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人踏实、勤奋,有责任心;善于沟通,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三、聘用方式
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至,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佛山市政府金融办(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市府大院17号楼709室)。
2、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打印好报名表及填上相关情况,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由市府办人事科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3、考试事项
(1)、笔试:考查应试者,掌握word、excel等文字处理编排软件的程度、公文写作及金融基本知识等。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考核规定 (试行)》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 招聘管理及薪酬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
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政府办公室与确定的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薪酬为:大专学历月薪2000元,本科学历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
佛山市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