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供水价格重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市发改局:
根据《汕头市发改局关于印发开展2018年全市供水、供气领域将价格重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市发改[2018]98号)精神,现将我县供水价格重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布置自查
我局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供水价格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南发改[2018]15号)给南澳县自来水公司、云澳供水服务中心、深澳供水服务中心,要求按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我局。
二、开展重点检查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随机抽取了南澳县自来水公司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内容为2016年以来供水价格及收费行为。
1、用水量及水费收入。
该公司2016年销售水量为2387753立方米,水费收入为492.29万元;2017年销售水量为241***07立方米,水费收入为488.68万元;2018年1-3月销售水量为553822立方米,水费收入为110.86万元。
2、水价执行情况。
(1)2018年3月前按南价[2014]7号文规定收费,水价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居民生活用水按三个阶梯计价: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为20立方米以下(含20立方米),每立方米1.75元;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为20-30立方米以下(含30立方米),每立方米2.625元;第三阶梯水量基数为3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5元。非居民生活用水为每立方米2.30元,特种用水为每立方米4.65元。
(2)2018年3月1日起按南发改[2018]9号文规定收费,居民生活用水按三个阶梯计价: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为20立方米以下(含20立方米),每立方米1.91元;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为20-30立方米以下(含30立方米),每立方米2.87元;第三阶梯水量基数为3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82元。非居民生活用水为每立方米2.65元,特种用水为每立方米5元。
3、优惠情况。
2018年3月前对低保户、特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免费优惠6立方米,2018年3月1日起对低收入群体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免费优惠8立方米。
从重点检查和自查情况看,县自来水公司能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无发现违规的收费行为。
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