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
本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 陈佩群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政府工程招投标、政府或集体资产和产权等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化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对新区政府协议供应商及交易中心内部决策、执行进行监督;负责执行新区管委会的公共资源交易计划;对公共资源场内交易活动进行监管、受理质疑;负责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及“三定”方案规定的其他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编制数16人(包括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专业技术雇员1名、辅助管理雇员3名,临聘工作人员1名),实有人数16人;无离退休人。我中心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现有公务用车1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5年1月20日正式揭牌运行,按照“三定”职责开展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资产交易等各项工作,为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规范、公正、便捷、高效的交易平台。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
2.发布《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信息化工作指引》,方便个人、企业快速了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和办事指南、网上受理、状态查询、咨询投诉和常见问题等;
3.开通快捷通道,优先办理重大民生实事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助力新区重大民生实事的进程;
4.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政策宣讲活动,提升中小企业参与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软实力;
5.推进集政府采购、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资产交易“三合一”的电子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水平;
6.实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经办人责任制,包括项目工作包干制和项目质量终身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7.办理政府采购招投标、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资产交易等项目。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收入815万元,比2015年增加26万元,增长3%。其中:财政预算拨款815万元。
2016年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预算支出815万元,比2015年增加26万元,增长3%。其中:人员支出268万元、公用支出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万元、项目支出412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交易场地建设完成,对外服务要求提高及业务量增加。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预算81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68万元、公用支出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万元、项目支出412万元。
(一)人员支出26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8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党建工作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经费及职工房改住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412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资源交易业务13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业务、法律顾问服务业务、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维护费、交易场地管理、档案管理业务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业务。
2.政府采购事务管理业务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管理业务、招投标业务、合同备案及其他政府采购管理业务。
3.建设工程交易业务31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业务和业务提升费用。
4.资产交易业务51万元,主要用于资产交易管理业务和业务提升费用。
5.计生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6年工作人员计划生育奖励金。
6.机动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备用。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2016年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共计95万元,其中货物类60万元,服务类35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光明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新区因公出国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中心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1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支付的相关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5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保有公务用车为1辆,按照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用于公务活动。
第六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本单位政府基金预算为零,无相关支出。
二、本单位无下属事业单位及相关预算。
三、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
***1.收支预算总表.xls
***2.收入预算表.xls
***3.支出预算表.xls
***4.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5.项目支出预算表.xls
***6.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xls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