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林市福绵区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中共玉林市福绵区委员会
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日至7月1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玉林市及所辖县(市、区)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常规巡视。2019年9月5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福绵区委反馈了巡视情况。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署推进。福绵区委将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玉林市反馈意见和福绵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体部署、同步推进,印发《中共玉林市福绵区委员会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视福绵区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28项具体问题,制定81项任务措施;配合玉林市委认领整改42项具体问题,制定126项任务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区委常委会会议4次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大会、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分解部署会议、巡视整改推进会议以及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等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推进。
(二)明确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成立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福绵区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区委书记黄雕同志担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区长冯克森同志、区委副书记黎创新同志担任副组长,区委其他常委同志为成员。区委主要领导坚决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亲力亲为部署、作出批示指示,担任10项具体问题牵头整改责任领导,在多个会议场合对整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区委常委班子成员抓好各分管领域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做到督进度、抓落实。组织开展1轮巡视整改约谈、2次巡视整改督查指导,研究制定《福绵区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销号制度》。12月5日,区委常委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视剖析问题、明确整改措施。
(三)坚持统筹推进,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以巡视整改推动党的建设、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开展,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壮产业促和谐助振兴”的理念,创新推行“聚力党建”工作模式,美化家园“旗帜行动”“一平台三联动”“壮美园区党旗红”等做法得到人民网、广西日报、中国组织人事报等媒体刊载推广。在2019年自治区对各县(市、区)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测评中,第一、二、三季度福绵区成效分别为93.80%、96.18%、96.53%,分别排全广西第32名、10名、11名。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举一反三,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
(一)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关于“重要事项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有的重要事项未按规定上常委会研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区委办公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近年来特别是2019年以来的区委常委会讨论重要事项情况进行排查梳理。经排查,近段时间涉及基层党建等重要工作方案或其他重要事项,能按要求在常委会会议充分研究讨论。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区委办公室明确股室、人员负责常委会议题的收集汇总,经区委办公室主任审核、区委书记审定后确定会议议题事项。2019年9月以来,区委常委会会议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等重要工作方案均进行集体研究。
三是加强会议议题统筹协调。区委办公室主动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统筹议题上会讨论事宜工作,提前收集、汇总常委会议题,及时提醒区委常委或部门报送有关议题。
(2)关于“督促重要事项集体讨论研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委认真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及时督促要求区政府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重要事项,以政府党组名义行文报区委审定。同时,区政府办公室认真排查梳理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事项,重要事项能按规定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区党政领导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于2019年10月下旬就此项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相互谈心谈话。
2.关于“推进‘三大攻坚战’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区委政治站位不够高,有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委常委会自觉加强集中学习。2019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均组织传达学习和研究部署“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内容。
二是研究部署“三大攻坚战”重点工作。2019年9月以来,区委常委会会议多次听取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大项目建设攻坚工作及第四季度稳增长等重点工作汇报并作出部署。
三是强化“三大攻坚战”重点工作组织领导。区主要领导牵头抓,区分管领导具体抓重点工作,强化重点工作人员力量。在抓脱贫攻坚工作方面,从区直单位每单位派出2名以上工作骨干参与“一比二核三解决”脱贫攻坚专项活动和“双认定”等工作。重新成立或调整涉及“三大攻坚战”各工作领导小组机构。
四是统筹做好重点工作督查检查考核。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将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等重点工作列入督查考核事项清单;区四家班子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和区委的部署要求,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工作推进。
(2)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社会风险防控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维稳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2019年3月对信访维稳工作措施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
二是建立健全“大维稳”工作责任机制。将综治、维稳、信访、司法、调处、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具有维护社会稳定职责和调解职能的单位纳入维稳体系。2019年7月至今,每月均召开信访联席会议研判有关情况。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案件调处力度。推进“矛盾隐患大排查,纠纷问题大调处,信访积案大化解,信访秩序大整治”攻坚年活动,2019年自治区、玉林市交办的4件信访积案已全部化解处理完毕;2019年我区的重点信访积案28件,已处理完成或办结23件。
四是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量。机构改革将区调处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调整为区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充分发挥镇综治中心、区调处办作用,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五是坚持法治主导整治规范信访秩序。2019年9月—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依法信访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6000多份,张贴宣传海报3500多份,利用手机发送短信宣传36万条次,约访重点人员36人。
六是依法处理信访中的违法行为。凡是进京“非访”、赴邕到玉越级闹访、违法组织集体访的,一律交由公安机关先处理行为、后处理问题,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法治权威,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3)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有‘洼地’。异地搬迁项目推进缓慢,搬迁户稳不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2018年12月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综合进度在自治区排名中由倒数第一跃居并列第一名。
二是完善安置点配套设施。完善10个安置点配套设施,做到通水、通电、通路等基础设施;目前已完成10个安置点充电桩安装,已投入使用;新江安置点、黄泥塘安置点外围墙已建设完成;配备公益性岗位人员共21名,主要负责各安置点清洁卫生及脱贫攻坚政策宣传等工作。
三是做好就业教育医疗服务工作。易地扶贫搬迁户就业人数1618人,已实现每户均就业1人目标,各安置点搬迁户子女做到就近入学。按属地管理原则,共有5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每个团队分别对应10个安置点服务,并对涉及门诊特殊慢性病贫困患者签订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4)关于“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管网扩建超40公里,预计12月底完成总工程量95%。开展福绵区六个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作,目前已完成规划选址和土地报批,其他前期工作正在加快开展。
二是全力抓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加强已建成的村级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各污水处理站制定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快推进未建成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建设,规范实施项目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巡查监管力度。2019年以来,福绵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共出动687人次,开展检查197次,下发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33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2家。依法关闭或拆除“小散乱污”企业共12家。
四是加密对南流江(福绵段)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引入第三方有资质监测公司对各镇南流江流域水质进行每月监测和分析,购置水质移动监测便携设备对污染源进行监测。
五是全力抓好生态养殖。推广清洁化标准化养殖,大力宣传高架网床、益生菌+等生态养殖模式,目前全区共建设清洁化标准化养殖场(小区)9个,建成高架网床养殖场7个,推广规模养殖场、小养殖场使用益生菌养殖300家,累计完成养殖场(户)改造、建设储液池、储粪房(池)926家。
六是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大对园区的环境监管力度,开展园区内涉水污染企业专项整治,对入园企业开展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偷排、漏排、超排等方面检查90多次,排查整治涉水企业是否有直排、偷排行为。
七是强化总磷污染物的防治工作。制定《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政府关于控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通知》,持续推进控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工作。加强含磷洗涤用品经营者的市场准入,依法开展流通领域洗涤用品质量抽检工作,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洗涤用品违法行为。
八是制定“一河一策”综合治理方案。制定《福绵镇支流“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对目前尚未消除Ⅴ类的福绵镇支流进行整治,引入专业治理公司进行重点支流专项整治。
九是全面加强南流江河道河岸治理。全面实行巡河制度,目前区、镇、村三级河长巡河10000多人次。加强河道非法采砂巡查,开展河道垃圾清理,开展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执法行动。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关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区委常委会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2019年7月已按要求向玉林市委专题报告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是从严落实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福绵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2)关于“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方案。已制定《福绵区融媒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二是落实选址。已落实办公场所并挂牌成立区融媒体中心。
三是保障经费。已落实建设所需经费。
(3)关于“职责不落实,人员不到位。区网信办挂靠在区委宣传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将福绵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调整为区委宣传部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落实编制和专职人员,舆情监测力量有所增强,我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平稳向好。
(二)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关于“区委对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重视不够,要求不严,指导欠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列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学习内容,处级党员领导通过学习《规定》各项工作措施和纪律要求,提高对民主生活的重视、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加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联系指导。已制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处级领导挂点联系指导方案,通过挂点联系了解掌握联系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确保从严从实召开民主生活会。
(2)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委主要领导开展谈话提醒。区委主要领导开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约谈,向常委班子每位成员进行通报和提醒。
二是从严从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阶段各环节工作。12月5日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3)关于“有的干部不如实说明被组织约谈函询的情况”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摸底排查,对不如实说明被组织约谈函询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区委组织部、纪委监委联合开展摸排工作,区委组织部部长对未在2018年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说明被纪委、组织部约谈函询的情况的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二是强化制度学习,强化领导干部主动说明报告接受监督的意识。组织各级党组织在近期党委(党组)会议或“三会一课”上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学习。
三是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指导检查力度。已梳理出2019年被纪委、组织部约谈函询、诫勉的名单,并加强对各镇各单位党委(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的审阅和把关。
(4)关于“有的单位党支部记录造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相关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开展约谈。区委组织部约谈区残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等相关单位党组织,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实际困难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办法,做到从根源上落实整改。
二是举办“支部生活样板”现场演示课。目前已举办3期“支部生活样板”现场演示课,通过开展“支部生活样板”系列活动,为全区基层党组织树立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标杆。
三是推行党建“双随机”分片包干责任制。由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分片包干,带领“双随机”督导工作组,对分片区域采取分领域抽查、重点督查、支部书记谈话、调研走访、台账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或全面性的党建督查指导。
四是明确基层党建巡回督导检查重点。将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列为基层党建巡回督导检查重点,常态化督导。
2.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力”问题
(1)关于“区委对基层党建抓得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党建工作抓在常。安排32名处级领导带队对116个村(社区)开展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摸底排查整顿工作,13名区处级领导挂点包联整顿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16个。2019年开展党建巡回督导3次,开展“践诺晒担当”书记主题问效2次,将2018年度及2019年上半年镇党委书记、有关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评议考核结果放入个人档案。
二是紧扣中心大局,党建工作讲务实。推行“一平台三联动”模式引领产业大发展,成立项目临时党支部8个,围绕“园区党旗红”“抓党建促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开展专题调研3次。开展“旗帜行动”引领乡村振兴行动高潮,选派乡村振兴第一书记18名,组织6000多名党员奋斗美化家园一线,樟木镇庆龙村粜米岭屯等3个自然屯被自治区授予“绿色村屯”称号。
三是工作均衡发展,党建工作提质量。在农村,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党组织11个;创新“双驱两清一创”模式,完成对全区105个村产业扶持目标任务。在城市,新建党群服务中心11个,打造以党建为统领,分层级、多元共治的城市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在卫健系统,创建党建示范医疗卫生单位4家。在教育系统,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核心,实施“一核五化”工程,培养出第一批优秀党员骨干教师70多名。
(2)关于“村级党组织基础薄弱,对村‘两委’干部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工作。对在“回头看”联审中发现问题的村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并已补齐配强。
二是深入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9月底至10月初在年初排查的基础上再次由处级领导带队到村进行全面排查,并“一村一策”形成整顿方案。10月底,我区12个2019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部完成整顿。
三是在全区组织开展村“两委”干部培训班。在2019年9月29日至30日举办的全体村干部培训中增加党风廉政教育内容,对全体村干部进行全员培训,提升村干部廉政意识。
四是充实完善村“两委”干部培训课程常规科目。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纳入村“两委”干部培训课程常规科目。
(3)关于“村级组织一把手违纪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任前联审,任后备案”制度。对新调整村(社区)支书、村委会(居委会)主任进行区级联审,已按照“一人一档”完善全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备案材料。
二是区委书记给全区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压实责任。各镇常态化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谈话提醒。
(三)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区委对监督工作重视不够,督促落实不到位,发现问题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区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好廉政党课,区委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履责提醒,形成合力。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进行集体约谈,层层传导压力。
(2)关于“福绵区委第八轮巡察7个单位聚焦政治巡视不够,发现问题和线索较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增强巡察力量。研究制定《关于抽调干部参与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部门联系协作。第九轮巡察从各有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开展巡察。
二是建立联动巡察制度,完善信息沟通制度。严格执行组长负责制,定期召开组内会议,加强对纪检、组织、信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成果进行研究探讨,及时梳理重点问题。
三是严格执行组长负责制,开展巡前探讨会。由组长牵头落实巡察组巡前探讨会,对应单位职责以及当前各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巡察组的巡察方案。
四是不定期开展问题线索集中研讨,召开巡中汇报会。巡察组不定期问题线索进行研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中听取情况报告。
2.关于“追责问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后有2个派驻纪检组办案仍为空白”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2019年继续深化派驻(出)机构改革,印发福绵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调整方案。
二是强化派驻(出)机构业务培训力度。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举办每周学习会35期、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5期,培训300多人次。
三是压实派驻机构责任。对工作进度滞后的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消除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空白点。
(2)关于“某单位一副职违规操办婚宴,信访举报反映1位镇干部侵吞集体资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人员迅速进行核查。迅速成立专案组重新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并立案审查,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镇干部侵吞集体资产的问题已办结。
二是对2016年以来已了结的信访举报开展“回头看”。印发“回头看”工作方案,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了结件进行“回头看”。
三是加强问题线索管理。2019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06件次。
(3)关于“有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落实和加强整改。所反映的处分执行不到位的案件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加强对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学习培训。要求各镇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玉林市纪律处分执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工作规定。
三是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督考等部门沟通协作力度,将受处分名单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建立受处分人员2019年6月以来“一案一表”制度,建立个人档案进行***。
四是将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已印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关于“出台文件调门高、落实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升办文质量水平。加强对文件印发的前置审核,重要文件均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所发文件必须经过拟文单位、办公室干部、分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及分管区领导(或主要领导)的层层审核。严格执行文稿不合格退回重办制,建立错情登记制度。
二是组织处级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文件精神。区委常委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协党组会议均集中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学习******关于“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论述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文件精神。
三是重新制定出台《福绵区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9月底重新制定出台《福绵区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容错纠错范围、程序、要求等,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和各镇党委协调配合抓好落实。
四是组织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容错纠错有关文件精神。印发《关于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我区各镇各单位已认真组织学习。
五是积极落实澄清保护制度。对信访举报反映的干部问题,集体研判、谨慎对待;对核查失实的问题,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六是积极选树容错纠错典型。根据容错纠错“三个区分开来”精神,对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党员干部大胆容错。
(2)关于“私车公养和违规发放津补贴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经常性监督,紧盯重要节点,在“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
二是保持高压态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9件,督促全区各镇、区直单位清理本单位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规范公务油卡使用。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在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上不定时推送相关内容。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不力方面
1.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区委对中央关于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认识还不够深,压力传导递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中央关于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的组织学习及研究落实。区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批示指示并亲自部署、督导;连续两年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区委常委会会议重要议题部署推进。
二是强化压力传导,深入开展调研督导。区四家班子领导到所包联镇、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各镇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每季度专题听取本镇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工作。先后印发有关工作方案,区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福绵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集体谈话会,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各镇各成员单位和基层派出所。
三是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工作。2019年9月以来,区党政主要领导深入6个镇和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镇石村等镇村、单位调研指导工作;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深入到各镇及政法部门开展调研指导,开展约谈提醒,压实各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以及相关部门责任。
(2)关于“2018年,福绵镇、樟木镇、石和镇和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民政局没有组织学习******的相关***和******印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迅速对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处理,下发《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的通报》,对福绵镇等相关单位进行全区通报。
二是开展约谈提醒。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约谈政法委分管领导以及民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福绵镇、樟木镇、石和镇主要领导。各相关单位认真进行整改,通过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层层谈话等方式,再次深入学习******的相关***和***、***印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
(3)关于“截止2019年4月超过半数的部门没有提供问题线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会议研究布置线索核查工作。2019年8月22日召开福绵区扫黑除恶线索核查通报工作会,8月30日召开扫黑除恶线索核查汇报会,9月25日召开福绵区扫黑除恶攻坚推进会,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是督促各单位抓好线索排查上报工作。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加大对问题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和监管力度,强化情报信息收集,完善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
三是落实单位主要领导对“零线索”进行签字背书机制。2019年10月以来,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安排人员对各自领域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并从11月开始,每月1日上报线索排查表,主要领导对“零线索”进行签字背书。
2.关于“一案三查”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区委组织‘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力度不够,追责问责不到位,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欠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联动协同,增强审查调查合力。严格落实“三双五强化”机制,出台“联动协同四项工作机制”,加强政法、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深化运用分区协作办案机制。把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主动出击、持续开展巡回监督核查工作,深挖细查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和专项斗争推进不力问题。
三是加强“打财断血”部门协作力度。政法机关加大“打财断血”法律监督力度,深入监督侦查机关查处涉案财物情况并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
四是持续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紧盯“打财断血”,在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中针对冻结、扣押涉案财物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是加大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力度。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等就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加大对“黑财”打击力度。
(2)关于“移送判决和查处‘保护伞’案件少,大部分案件未按要求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问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政法部门对已破案件逐一进行研判。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相关涉恶案件进行研究和认定。
二是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落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的联动协同,印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建立联动协同四项工作机制》,要求相关部门每月汇总报送数据。
三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察。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巡察工作内容,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力度。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巩固深化整改成效,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继续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整改成果。始终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推进整改后续工作,抓好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压实各责任部门主体责任,确保巡视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改到位。
(二)持续强化***督办,确保整改实效。持续抓好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和***督办,确保真实整改、全面整改。发现有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三)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努力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坚决抓好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党建、等重点工作,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检验整改落实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5—2229798;邮政信箱:中共玉林市福绵区委巡察办公室转中共玉林市福绵区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37023;电子邮箱:fmqwxc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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