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镇中心小学2020年度教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斗门镇中心小学的委托,拟就珠海市斗门镇中心小学2020年度教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20-026)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 2020年01月17日起至 2020年 01月21日止,共计3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
1、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肆万陆仟元整(¥246,000.00)
2、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
因国家对教师的用餐补助政策,对珠海市斗门镇中心小学教师用餐进行补助,本项目对提供餐补服务的食堂进行采购,具体清单详见采购清单。
3、服务期:2020年度。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授权分支机构,则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投标人须持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且该证所载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⑥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⑦供应商近三年以来(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谈判文件***);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拟邀请供应商名称:珠海市大福星配餐服务有限公司。
三、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市场供应情况: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珠海市斗门镇中心小学食堂经营权于2016年11月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珠海市大福星配餐服务有限公司为食堂经营权中标单位,食堂为师生食堂,食堂经营权期限至2021年11月;因本项目采购服务期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该食堂经营权尚未到期,且期间校内仅有此师生食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采购需求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200万元以上):无。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至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主任,电话:138****4911 ;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鲁,电话:0756-2600320;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室。
采购监管单位: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何先生、余***
电话:0756-2653852、2602073
珠海市斗门镇中心小学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