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感化以法教育——斗门区司法局井岸司法所获社区矫正对象赠送锦旗
2021年12月9日上午,斗门区司法局井岸司法所为社区矫正对象吴某进行期满解矫宣告。吴某将一面印有“以爱感化 以法教育”的锦旗赠与井岸司法所,感谢司法所对其真心关怀帮扶与教育矫正,并表示以后会遵纪守法,吸取教训,珍惜生活,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吴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于2019年1月21日起在井岸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并于2021年12月9日矫正期满顺利解矫。吴某入矫初期,性格桀骜,因不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被书面警告一次。井岸司法所坚持因人施矫,及时调整矫正方案,通过定期走访,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及家庭情况,从工作和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及时开展心理辅导、普法宣传教育,逐渐使其克服心理上的不适应,正确面对被判刑的事实、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吴某重拾对生活的信心,模范遵守各项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参加公益劳动,主动服务社会。2020年2月,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吴某得知司法所防疫物资紧缺,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捐赠了一批抗疫物资,把对党和政府的感恩之情转化为回报社会的实际行动。
吴某的成功改造充分凸显了井岸司法所社区矫正人文关怀,通过严格执法与人性关怀相结合、惩治与感化相结合,用真情打开社区矫正对象的心门,用法理纠正他们的误区,让他们在感受到社会温暖的同时得到教化,体会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执法真要,懂得感恩和回报社会,在“新”的人生道路上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为自己、为家人、为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