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号)
珠海市金湾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三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珠海市金湾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魏天龄辞去金湾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魏天龄的金湾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现予以公告。
现在,珠海市金湾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50名。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