笋岗街道棚改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自2017年6月5日街道成立城市更新指挥部、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来,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各部、办、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棚改办勇挑重担、锐意创新、积极主动、不断探索,初步形成了“城市更新+棚改”齐步发展的工作格局。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果
1、棚改工作
(1)强化理论学习。积极开展外联学习、棚改课堂、专题讲座、棚改书屋等一系列学习活动,在短期内快速完成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经验的积累。
(2)开展改造意愿摸底调查。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采取设立联络点、主动***登记、召开业主座谈等多种措施,以老旧住宅改造意愿摸底调查为抓手,宣传老旧住宅改造政策,摸清辖区符合条件的物业小区底数,掌握小区业主改造意愿,形成项目库滚动实施。
(3)开展可行性研究。针对条件较为成熟的老旧住宅区,委托第三方进行改造可行性研究,为下一步棚改进程提供技术支持。
(4)成果。截止2018年5月25日,共排查辖区老旧住宅44个,开展改造意愿摸底调查20个,召开业主座谈会65次,接受居民咨询6336次,张贴宣传海报、条幅842张,改造意愿超7成的小区13个、超9成的小区10个,初步形成了老旧住宅改造项目库。目前,我街道已向区住建局申报了“邮电大院”作为2018年的棚改申请申报项目,并进行了项目可行性研究。
2、城市更新工作
(1)梳理城市更新企业名录。对辖区内城市更新项目建立企业关键人、联系人名录,加强日常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更新项目进展,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
(2)定期走访调研。确定了“定期实地走访,每季度一次集中座谈”的工作模式,实时了解项目进度,存在困难,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等。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企业的实际需求组织调研、来访、座谈等形式开展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总结问题的规律,寻找问题的共性,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并形成调研报告供上级部门参考。
(3)搭建综合服务平台。结合街道安全生产、违建巡查、城市更新等工作职能,联合街道公共安全办、城区治理办等部门,组建服务团队,通过现场巡查、定期座谈等形式,将城市更新在建项目纳入统筹管理服务体系。
(4)分片包干明确责任。棚改办一组负责铁路以东片区走访调研工作,二组负责铁路以西片区走访调研工作,综合组负责统筹协调、总结汇报。
(5)成果。截止2018年5月25日,召开城市更新企业座谈会2次,走访辖区城市更新项目现场18次,收集更新企业意见建议6条(城建梅园更新范围问题,华润冷库环评、土评报告,长城物流规划调整、大兴汽车法定图则意愿等)。
目前正在开工建设的城市更新项目9个,新增空间近250万平方米,分别是:笋岗—清水河总部基地(深业泰富广场)、深圳(罗湖)互联网金融产业园总部基地、华润万象食家综合体、中外运招商中环高端商务中心、中洲控股设计产业总部基地、宝能中心大楼与六金广场、帝豪酒店、广田集团。完成综合整治项目1个:halo广场。审批待建城市更新项目1个:田心村旧改。筹备申报项目4个:城建集团梅园仓库更新项目,建达成彭成集团更新项目,百利玛更新项目,401-405仓库更新项目。意愿征集项目9个:洪湖一街深隆发水产冷库,宝岗花园和梅园新村,洪湖二街2号、6号大院,洪湖一街农机大院,桃花园小区,中建集团峰汇广场,田贝北院,笋岗南村,大兴汽车。上报综合整治项目3个:笋岗新村,笋岗仓库3、4、7、8、9号仓,807栋、808栋。接收企业综合整治意愿2个:笋岗仓库801栋、笋岗仓库铁路办公楼。
3、开展春笋楼意愿征集工作。
(1)开展春笋楼“扫楼”行动。由棚改办工作人员带领热心业主,对春笋楼A、B、C栋逐家逐户***采集业主信息。通过连续多周的加班加点,棚改办采集到了大量有效信息,业主关于春笋楼城市更新的知晓率大幅提升。
(2)组建春笋楼业主微信群。为提升政策宣导效率,拉近棚改办与业主间距离,搭建相互沟通平台,棚改办设立了春笋楼业主微信群,并将微信群的二维码张贴在春笋楼的显眼位置,方便业主“扫码进群”。棚改办工作人员在群内定期发布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广大业主积极主动了解相关内容,提升政策知晓率。
(3)主动与业主单位沟通。春笋楼目前共有四家业主单位,分别是中国电信、中国邮政、昌汇润达公司、区住建局。为提高沟通效果,棚改办主动作为,通过***、邮寄公函的形式宣传政策,收集资料,取得了良好效果。
(4)发布公告。2018年1月11日,在晶报A09发布了《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公告》,公告要求“请以下列明的38户业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与笋岗街道办事处棚改办联系进行旧住宅更新意愿登记。逾期未联系的,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房屋采取相应措施”。
(5)成果。截止2018年5月25日,共征集意愿同意城市更新的业主有216户,单位产权共有93户(市住建局60户已书面回复同意,电信17户及邮政16户,经沟通口头同意),尚未联系到业主的有30户,同意率为91.15%(包含单位产权)。
(二)工作做法和措施
1、创新学习形式,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1)密集开展外联学习。上半年,棚改办联系了区法制办、区住建局、区更新局、区法院、区检察院、部分街道等部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一方面登门拜访学习,一方面邀请专业部门的专家、领导为棚改工作作指导和辅导。期间先后举办讲座、召开座谈、参观学习共计等11次。
(2)举办棚改课堂。作为棚改办集中学习的一种形式,每周由一位主讲人选取一项主题,在棚改课堂上进行讲解,内容涵盖棚改工作政策依据、法律规定、其他地区和兄弟单位的先进做法等。通过主讲人的讲解,带动其他工作人员一起有针对性的学习。截止2018年5月25日,棚改办共举办棚改课堂12期,律师讲座8次,成效明显。
(3)编写棚改动态。节选棚改工作重点信息,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定期发布,报送街道棚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汇报棚改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截至2018年5月25日,已发布10期棚改动态。
(4)设立棚改书屋。
棚改办利用现有办公场所,布置设立了“棚改书屋”,以棚改书屋为阵地,举办棚改课堂、律师讲座、集中学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凝聚棚改队伍思想,提高队伍学习兴趣,营造“比学赶超”的团队学习氛围,推动辖区城市更新及棚改工作顺利开展。为进一步提升书屋的实用性,“棚改书屋”配置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章程》、《***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等书籍,方便党员同志随时阅读、学习。同时发起“每周读书一小时”活动,每周周五下午16:00—17:00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在“棚改书屋”内读书学习,并结合“棚改课堂”,不断增强城市更新、棚改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国际视野。
2、突出党建引领作用,深化棚改队伍建设。
(1)成立棚改办党小组。为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党建引领,发挥党员的先锋带头模范作用,棚改办经机关二支部批准成立了党小组,并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小组长,负责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党组织生活开展、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棚改办党小组定期召开党员会议,组织党员活动。截止2018年5月25日,棚改办党小组开展党员活动8次,集中学习***有关会议精神4次。
(2)开展廉政谈话。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干净干事,棚改办早部署、早介入,建立了廉政谈话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了由棚改办主任与棚改组长谈、棚改组长与组员谈,形成一级谈一级、级级有责任、层层有压力的工作格局,让大家明确底线、红线,引导并确保全体棚改工作人员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撸起袖子好好干。截止2018年5月25日,廉政谈话12人次。
(3)加强警示教育。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主题讲座,邀请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谢汕弘和刘谕检察官授课,棚改办工作人员、各社区党委书记、副书记、副站长、网格长、副网格长共计38名干部职工参加。讲座中,授课老师结合棚改工作实际,以案说法,以深圳的案例讲解了共同犯罪、委托职务犯罪、渎职犯罪的构成要件和特征,明确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让大家明白什么是雷区,哪里是高压线。通过学习,让大家敬畏法律而不畏惧困难,轻装上阵,为打好棚改攻坚战扫除思想障碍。
(4)加强十九大精神学习。自去年10月24日党的十九大闭幕以来,棚改办党小组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部署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高潮。截止2018年5月25日,棚改办党小组共参加区委、街道党工委、机关党支部及自行组织的各类学习研讨会8次,参加党员41人次,撰写心得体会4篇,取得良好效果。
3、强化阵地建设,规范工作流程
(1)完善办公场地布置。一是完善办公场地指引。在一楼门口、二楼楼梯间悬挂了“笋岗街道办城市更新指挥部”、“笋岗街道办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牌,方便来访群众。二是做好功能分区。利用现有场地,分隔出办公区、接待区、多功能会议室、档案室等功能分区,购买消防用品、安装监控系统,安装投影系统等办公硬件,提升整体办公水平。三是做好制度上墙。在会议室内张贴辖区地图、组织架构图、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图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棚改工作运行。
(2)制定各类工作制度。制定了《罗湖区笋岗街道棚改工作制度汇编》,详细规定了组织架构、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工作纪律,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梳理出了《笋岗街道城市更新工作流程图》、《笋岗街道住宅区改造工作流程图》。通过梳理,进一步理解吃透政策,明确工作环节,掌握工作节奏,为今后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3)集中展示城市更新项目。梳理了辖区现有的9个城市更新项目,收集项目更新效果图、未来产业方向及区域定位,制作喷绘宣传海报,集中展示城市更新项目。
(三)存在问题
1、棚改政策宣传的广度、深度仍有不足,部分业主对政策的了解信息碎片化,理解存在片面和偏差。宣传手段仍显单一,针对性和有效性仍需提高。
2、物业管理处不配合。在调查摸底工作中,部分物业管理处不配合,甚至个别管理处还有阻挠行为。
3、寻找业主缺乏有效手段。在已进驻的物业小区内,业主自住率不高,仅靠***登记的方式采集信息手段单一,效率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