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微党课活动的通知
珠新社委〔2014〕12号
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微党课”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社会组织党组织:
为进一步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市新社会组织党委决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选动作——“微党课”活动,拓展学习教育形式,增强学习教育效果,促进社会组织党员素质提升,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系列讲话精神,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高基层党组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服务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能力为主要目标,把“微党课”作为完善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载体,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水平,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
二、党课内容
一是讲政治、讲理论。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党的理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
二是讲事迹、讲服务。结合工作、思想、学习实际确定主题,联系身边事例,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如焦裕禄、杨善洲、雷锋等,学习他们“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自己”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尊重群众、干事创业的求实作风,学习他们“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奋斗精神,引导党员进行深刻反思和思想交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
三是讲党务、讲业务。具体包括:1、入党基本知识;2、如何抓好组织建设及应注意的问题;3、党建工作如何与业务工作融合;4、我市社会组织党建相关政策措施。
三、活动形式
坚持灵活授课、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微党课”活动。
1、党建指导员每月至少3次到挂钩联系党组织开展“微党课”活动。
2、各直属党组织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邀请挂钩联系党建指导员到本单位上“微党课”,也可以由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为本系统、本支部党员授课。
四、活动时间
“微党课”活动的开展贯穿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至2014年12月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把开展“微党课”活动作为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抓,要建立“关键在领导、基础在支部、落实在党员”的责任机制,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要注重实际效果。开展“微党课”活动要结合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贴近党员群众的思想生活实际,注重教育效果。要充分体现“微党课”的特点,主题要鲜明,切口要小,形式要活,感染力要强。
三要及时总结经验。要认真总结“微党课”活动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专栏等形式,及时反馈信息,并将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市新社会组织党委。邮箱:mzjdwb@zhuhai.gov.cn。
中共珠海市新社会组织委员会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