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龙岗区横岗街道同兴五金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的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申请修改龙岗区横岗街道同兴五金厂更新单元规划,现规划修改方案已经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审查初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变更事项予以公示。
一、变更事项:
(一) 原规划拆除用地范围东侧涉及主体位于拆除范围外的建筑物的飘窗、阳台、围墙等构筑物,拟结合原有厂区围墙将上述用地调整出拆除范围。调整后拆除范围由原规划62592.49平方米调整为62444.38平方米(减少148.11平方米),6-17地块用地面积由13467.91平方米调整为13378.41平方米(减少89.5平方米)。
(二)在保证容积率不变的前提下,6-17地块总建筑面积由59259平方米调整为58865平方米,调整后建筑分项指标为住宅53852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3392平方米)、商业5013平方米。
(三)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二、公示时间:
30天,自2015年8月18日起至2015年9月16日止。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横岗街道办事处办公楼;
(二)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同兴五金厂改造项目现场;
(三)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首页(http://www.szpl.gov.cn)。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调整内容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赖工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1606室
电话:0755-28921896 传真:0755-28918869
特此公示。
***:关于龙岗区横岗街道同兴五金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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