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项减税政策一图了解码上懂
2017年4月19日,***第169次常务会议确定实施6项减税政策,具体来讲是由“1+4+6”构成的系列减税政策,其中“1+4”为首次执行的政策。 “1+4+6”组合优惠政策 1项增值税简并税率政策 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 6项到期政策延续执行 ※ 1项 增值税简并税率政策 ◎ 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 从2017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 4项 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 ◎ 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到75%。 ◎ 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 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和 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试点 从2017年1月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 ◎ 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 从2017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 6项 到期政策延长执行至2019年底 ◎ 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单口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有线电视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 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将这一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至所有合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 将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合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同时将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 ◎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等 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 ◎ 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免征增值税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新疆大巴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新疆国际大巴扎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从事与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有关的营改增应税行为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